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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把握节奏,提高城市化质量
我们的评论员朱乃娟
最近发布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在城乡建立统一的户籍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统一”,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常住户口,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体系,逐步放开城镇户籍迁移限制,稳步实现人口自由流动。
这是落实中央户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出台了相关意见。城乡户籍是“统一的”,通常的做法是实行居住证制度。作为原户籍制度的替代,居住证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进步的。然而,衡量这一制度是否发挥了应有作用的唯一标准不是它是否在形式上覆盖了更多的农民,而是居住证制度的含金量有多高。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要有含金量的居住证,就要加快未落户的城镇常住居民的覆盖面,使他们能够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就业和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
坦率地说,居住证的形式很容易确立,但含金量的提高仍然面临挑战。众所周知,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在特定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客观上造成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城市户籍背后其实是户籍所附带的福利和更好更广的资源,而这些资源如教育、医疗甚至住房等实际上是来自国家和地方公共资源的投入。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以地方制度创新为主的渐进式模式来探索和积累经验,在实施过程中容易积累好的经验。同时,国家应不断促进地方政府财权和行政权的对等。应该指出的是,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居住证制度含金量的提高都需要投资,农民市民化的成本实际上可以在当地估算。如果我们仅仅依靠地方财政,我们可能不仅动力不足,而且能力不足。
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把握一定的节奏。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的“车轮”应该强调稳定而不是简单的速度,这正是国家在强调提高城市化质量时应该具备的。例如,一些接近农村人口的基层政府采取催促农民“上楼”(进城)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此外,城市化和农民市民化不应带来任何工具性意义。例如,最近,当地要求向农民宣传在城市买房比在农村建房更有价值。如果只是为了去库存,就会引起怨恨。关键是,如果农民盲目相信,在城市买房子,然后发现很难在城市和城镇定居,这将是农民自己和城市管理的麻烦。地方去库存需要注意方式方法,更多地依靠市场力量。
城市化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论者正确地指出,户籍制度只能消亡,不能废除,这清楚显示了这项改革的困难和长期性。国家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心是显而易见的,同时要做好各种配套设施,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统筹城乡各种制度(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投入等。
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缩小城乡差距。改革不一定要触及现有城市群体的利益,因为它不应该也有很大的阻力。改革应该是渐进的,这样农村人口才能享受越来越多的国民福利。归根结底,要通过制度改革促进城乡对各种公共资源投资的均等化,促进中央与地方行政财权的均等化,改变地方“管理”的心理和角色。
世界银行副行长英卓华最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中国面临的挑战在于改革的速度,以及改革是否能够深入到真正触及结构调整的程度。我不认为中国的问题是“做什么”,因为我认为政策制定者知道该做什么,这也在第十三个五年计划中有所阐述。问题是‘如何做’和‘以什么速度做’,这非常重要。”显然,我们的改革需要从结构调整开始,而不是局部操作;需要系统地理顺,而不是头痛;它不仅需要清晰的认知和方向,还需要智慧和决策。(欧阳遇见主编)
标题: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把握好节奏 提高城镇化质量是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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