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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令人振奋的消息来自于这“两会”——“投贷联动”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北京银行董事长(601169,分享)向“两会”提交的议案之一是“加快‘投贷联动’,促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
受国内法律限制,“投贷联动”问题依然存在。为此,提出了三点建议,即以制度为基础、先行试点和配套支持
相关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对“投贷联动”进行了相关探索尝试。以北京银行为例。去年6月,北京银行成立了中关村(000931,共享)小巨人制造中心,成为国内银行业首家推出制造中心的银行
对于中国银行董事长严来说,这几天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投贷联动”第一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因为这是他向“两会”提交的提案之一。对于银行业来说,这也是“两会”以来最激动人心的消息。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尚福林董事长和曹禺副董事长表示支持发展“投贷联动”。曹禺副董事长还透露,“投贷联动”进展顺利,第一批试点可能即将公布,银监会将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进行试点。
投资者新闻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尝试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因素,业务范围和业务量相对较小,未来需要进一步的支持。
事实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银行董事长严今年已经提交了三份提案。第一项是“关于加快投贷款联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建议”。他建议修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为发展“投贷联动”业务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严还建议,应首先进行试点,商业银行应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以支持长期发展。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目前,中国经济已加速进入依靠科技创新的“新经济”,而“大众创业与创新”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向前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企业无疑是本轮经济增长的主角。
颜说,中小企业是维护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在“大众创业与创新”时代,一大批中小科技企业正在享受春风,加速成长,成为引领中国经济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第一力量”。然而,融资困难仍然是中小科技型企业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最大担忧”。作为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模式在支持小微科技企业时面临着风险与收益极不匹配的困境。
“例如,一家商业银行发行了数万元的风险贷款。操作过程与向大型国有企业发放数十亿元贷款完全一样。风险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一样,但收益却大相径庭。”严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是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打破现有体制框架和体制机制中的障碍和障碍。特别是中小银行在服务小微企业、支持创业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应进一步释放中小银行的金融活力,让“大众创业创新”生根发芽。其中,“投贷联动”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模式。
“投贷联动”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信贷支持,pe或vc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在初创期以“股权+债权”模式向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的金融创新模式。
某城市商业银行信贷部负责人与《投资者新闻》记者沟通。根据目前的信贷文化,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更喜欢现金流、抵押品和短期盈利能力良好的成熟企业。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的最大资产可能是技术和人才。没有固定资产抵押,生产经营风险极大,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
“但很明显,随着经济转型,科技型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更加广阔。“投贷联动”的创新不仅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还可以让银行分享企业发展壮大的好处。根据成功的pe投资的数量,只要有几个成功的案例,其他投资就可以抵消,银行也可以抵消投资科技企业带来的高风险。”上述信贷部门的负责人是这样说的。
严在建议中表示,在此背景下,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重大创新,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和初创期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还可以用股权收益弥补信贷资金的风险损失,使银行进一步分享企业成长的收益,实现“双赢”。
3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投贷联动”作为试点项目被提出,这是符合中国当前实际情况的有针对性的举措。中国有许多高科技创新企业在起步阶段没有资本。在其发展的初始阶段,银行贷款进入的风险相对较大。鉴于这种情况,银行机构能够也必须做些什么。基本思路是支持银行设立类似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对创新型企业给予金融支持,并建立在严格的风险隔离基础上,从而实现资本基金对银行业的早期干预。同时,在这些资金进入后,银行对企业的情况有了更好的了解,银行信贷资金可以更早的介入,这相当于资本和信贷的双重支持。
国内银行已经开始探索这条道路
事实上,相关商业银行和监管部门已经对“投贷联动”进行了相关探索尝试。
去年3月,国务院下发文件,提出选择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投贷联动”业务试点,明确“完善商业银行相关法律”;5月8日,银监会副主席周牧兵表示,银监会正在研究“投贷联动”机制,鼓励条件成熟的银行探索设立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部;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鼓励“投贷联动”等创新融资方式,支持创新型企业。
早在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就获得了中国第一张人民币股权投资许可证,并成立了中国发展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发展金融”)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随后,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0万股)、招商银行(60万股)、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华瑞银行等商业银行逐步跟进,探索“投贷联动”模式。
以北京银行为例。去年6月,北京银行成立了中关村小巨人制造中心,成为中国首家推出制造中心的银行。
据了解,北京银行中关村小巨人做市商中心实行会员制管理,包括创业会员、成长会员、机构会员和做市商导师四大类。在实际操作中,制造商中心的基本服务对象是科技、文化和绿色领域的制造商。以“投贷联动”创新为主线,围绕股权投资、债务融资和企业孵化,联系企业、机构、银行和政府,搭建股权投资和债券融资联动平台,推动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探索中国“硅谷银行”运营模式。具体而言,加入Maker Center的创业企业或项目将在贷款额度、利率、政策及政策对接组合等方面得到支持,并通过北京银行向投资机构进行推介,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海外样本“硅谷银行”成立于1983年,注册资本只有500万美元。在运营的前10年,金融产品只有贷款和储蓄,这与一般商业银行没有什么不同。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硅谷的高科技产业如火如荼,硅谷银行率先推出“投贷联动”模式,成功地从传统银行转型为科技银行。自1993年以来,硅谷银行的平均资产回报率高达17.5%,远远高于美国银行12.5%的回报率,贷款损失率也不到1%。硅谷银行90%的业务以中小型科技企业为中心,已经成为美国新兴科技市场中最具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之一。
一些倡议建议发展“投资和贷款联系”
虽然前景光明,但现实却非常渺茫。根据中国现行《商业银行法》第43条,商业银行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贷款通则》第20条规定,贷款不得用于股权投资。
目前,中资银行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CDB的直接投资模式;二是“曲线试水”模型,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通过海外全资直接投资子公司的方式进行投资;二是按照“债权+认购权”的模式与外部vc/pe合作。
然而,“曲线试水”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要实现真正的“投贷联动”,还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
为了解决严的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以制度为基础,完善相关法律环境。建议修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为“投贷联动”业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第二,试点要先行,营造良好的监管环境。一是引导商业银行创新组织结构、管理方式、绩效考核和金融产品,发展“投贷联动”业务。二是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开展综合经营试点,通过持有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的牌照,在集团内部开展“投贷联动”。第三,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在建立防火墙的前提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典型示范、分级推进、成熟开放的模式,保证“投贷联动”业务在可控风险下发展。
第三,支持和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继续完善金融、税收、担保和信贷等配套政策,建立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和行业引导基金,支持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二是鼓励有实力的中小银行设立中创空房等平台机构,充分发挥中小银行客户优势,打造多元化创新孵化器,实现投融资快速对接。三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商业银行与券商、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联系,积极与创业板、创业板等市场内外资本市场对接,开放一、二级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定价和退出功能,引导更多资金进入。■
标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两会建言终获采纳 “投贷联动”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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