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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深交所向吉新忠发出年度报告询证函。除了财务报表中常见的问题外,交易所还特别关注敏感问题,如公司去年新上市的重要客户,以及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是否有任何关系。
根据新中国2月26日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增长63.85%,净利润为4830.8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对此,该公司表示,这主要是由于番茄酱在国际市场的销售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以及该公司生产的番茄产品成本较高。
记者注意到,监管部门在《新中国基金会年度报告》的询证函中提出了八个主要问题,其中比较“特殊”的一个是对其重要客户和供应商信息的询问。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称,根据新中集年报披露的“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在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客户和供应商高度集中。因此,本公司需要补充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前五名的甘道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新疆万达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本公司近三年对他们的销售情况,以及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和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回顾新中集年报,公司披露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总额为4.18亿元,占全年销售总额的61.17%;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总额为1.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4.78%,属于监管部门描述的“高集中度”。然而,该公司并未披露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而是将其替换为“客户1、2……供应商1、2”。尽管该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中列出了其前五名客户的具体姓名,但它对主要供应商的“其他信息描述选项”勾选了“不适用”。
记者注意到,深交所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主要销售客户信息,至少以汇总方式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并鼓励公司分别披露前五名客户的姓名和销售额。可以看出,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并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这种背景下,“监管部门仍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披露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及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或发现一些异常情况。”记者通过公开渠道了解到,五大新客户之一的“新疆万达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一家国有外贸企业,新中集的实际控制人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两者并非不相关,但上市公司在年报中并未提及这种关联。
事实上,在前几年,新中集向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披露的信息非常少。例如,根据2014年度报告,公司在“公司主要销售客户”和“公司五大客户信息”两项下的选项中勾选了“不适用”。上述知情人士指出:“对于一家加工和生产番茄酱产品的食品企业来说,该公司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如此保密,令人费解。”
此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靠非经常性损益来提升绩效,这也吸引了监管机构的关注。根据年报,新中集2015年亏损4830.86万元,扣除后的亏损高达1.64亿元。显然,上市公司的亏损减少主要取决于非经常性损益。在此背景下,深交所指出,年报在“营业外收入”项下显示,本公司本期确认收入包括2015年国有企业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亿元和未缴资金456.15万元。请根据2015年12月31日《暂行公告》的内容,补充上述政府补贴会计处理的会计基础、未缴资金的主要对象和未缴资金的确定依据。
此外,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资产减值准备等一系列财务问题提出质疑,要求公司在3月16日前向深交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标题:客户供应商信息“含糊” 新中基年报受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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