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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9日电记者周崔报道记者近日从农业银行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这项服务将进一步加大。在以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基础上,中国农业银行近日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农业银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界定了天津蓟县等59个农户的住房产权。
据介绍,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转让农民住房所有权的情况下,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的农民贷款。
根据《办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将重点支持大型专业农户、家庭农场、农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优质农村个人客户,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
关于试点范围,中国农业银行相关部门表示,除国家批准的试点县(市、区)外,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的县(市、区)支行也可以在审批后试点开展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具体情况如下:允许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开办此项业务,并已发放农民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处置和流转等相关政策文件;农民住房和宅基地的认证率高;农民住房产权交易平台已经建立,农民住房价值评估、抵押登记和处置流通机制健全;农民的住房抵押和转让受到当地司法实践的保护,或者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基金被用来增加信任。
标题:农行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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