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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王春英在谈到对外汇业务的监督检查时表示,加强外汇收支真实性和合规性监管的要求没有改变。目前,外汇管理便利化和开放的前提条件仍然是真实性和合规性,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和便利性之间不存在矛盾。只有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维护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使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从中受益。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1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2015年12月代客户结售汇及付汇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跨境资金总体呈外流趋势

它有五个特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言人王春莹表示,2015年,中国跨境资本流动总体呈现净流出趋势,第四季度流出压力较第三季度有所缓解,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特点。

首先,2015年,本行结售汇和代客户对外支付均出现亏损。去年,以美元计算,银行结算较2014年下降9%,外汇销售增长24%,结售汇逆差4659亿美元;与2014年相比,本行代表客户的涉外收入小幅下降0.8%,支出增加6%。涉外收支逆差2009亿美元,其中涉外外汇收支逆差2538亿美元。

其次,跨境资本流动波动很大。根据银行结算和销售数据,第一季度的逆差为914亿美元,第二季度缩小到139亿美元,第三季度扩大到1961亿美元,第四季度又回落到1644亿美元。根据代表客户的外汇收支数据,第一季至第四季的赤字分别为253亿美元、16亿美元、1637亿美元及631亿美元,第四季的外汇净流出较第三季减少61%。

第三,企业积极偿还境内外汇贷款和跨境融资,有序释放高杠杆操作和货币错配风险。2015年,衡量购汇动机的销售率,即银行代客户销售占外汇支出的比例为81%,比2014年高出12个百分点,表明企业外汇支出的增加来自购汇的增加,而融资的减少。同时,2015年国内外汇贷款余额减少1006亿美元,2014年增加217亿美元。此外,2015年,海外代理支付、长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贸易融资余额减少1,151亿美元,2014年减少449亿美元。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四是西藏外汇稳步增长,企业“走出去”外资步伐加快。2015年,衡量结汇意愿的汇率,即银行代客户结汇与外汇收入的比率为68%,比2014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表明企业和个人更倾向于保留外汇收入。2015年,随着国内外汇贷款偿还和跨境融资的增加,企业外汇存款余额仍增加249亿美元。全年个人境内外汇存款余额增加184亿美元,比2014年增加133亿美元。此外,2015年,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1614亿美元,同比增长90%。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第五,该行远期结售汇出现逆差,去年第四季度逆差明显收窄。与2014年相比,2015年我行与客户的远期结售汇合同减少56%,远期结售汇合同增加33%,逆差1942亿美元。其中,第一季度赤字为470亿美元,第二季度缩小为215亿美元,第三季度扩大为993亿美元,第四季度为263亿美元,比上个月大幅下降73%。

外部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调整

风险可控

最近,中国的跨境资本流动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此,王春莹表示,当前跨境资本流动主要对应中国对外资产负债结构的调整。

王春莹进一步解释道:“从国际投资头寸表的数据来看,2015年9月末,中国的对外净资产为1.54万亿美元,由于统计原因,与2014年底相比是不可比拟的,但与2015年3月底相比增加了1360亿美元。其中,就外部资产而言,控股实体更多地从央行转向了市场实体。随着官方储备资产的减少,与2015年9月末相比,中国市场主体的外国直接投资、证券投资、海外存款和贷款的资产均有所增加。3月底,分别增长525亿美元、88亿美元和878亿美元;就对外负债而言,海外证券投资和对华贷款正在减少。9月底,分别比3月底减少1804亿美元和715亿美元。与此同时,在中国的海外直接投资增加了1005亿美元,表明长期投资的目的是资金继续流入。”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王春莹认为,目前,中国国际收支基本稳定,跨境资本外流对国内流动性、经济和金融运行等产生影响。仍然是可控的。

首先,中国经常项目继续保持顺差,顺差的原因和结构相对合理。此外,外汇储备规模仍居世界首位,2015年底为3.33万亿美元,明显高于世界第二大外汇储备国日本(1.2万亿美元)和沙特阿拉伯(6000多亿美元)。国际支付的正常支付是完全有保障的。

其次,外债风险有序可控。近日,部分企业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使2015年9月末的外债余额较当年3月底减少1434亿美元,有利于降低未来外债偿还风险。从偿付能力来看,多年来,中国的外债预警指标一直在国际安全标准之内。例如,截至2015年9月底,短期外债(包括本币和外币)余额占外汇储备余额的比例为29.1%,比2015年3月底低2.5个百分点,远低于100%的国际安全标准。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加强对业务规范的监控

防止资金异常流动

面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现状,王春莹强调,在改革开放的大原则下保持风险底线的工作思路没有改变,“推进改革”、“防范风险”始终是外汇局的职责和主要任务。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外汇管理始终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进权力下放,促进正常的贸易和投资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和预警,完善事后和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防范跨境资本异常流动风险。

在被问及外汇局是否将出台新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办法,或是否将限制购汇和资本外流时,王春英表示,目前支持和促进市场主体正常合理使用外汇的原则没有改变。

“为了防止跨境资金出现较大波动,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加强监管、规范业务、打击投机倒把和非法活动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颁布新的法规来限制外汇的购买和支付。例如,个人购买和支付外汇的政策没有变化。国内个人每年购汇金额不限制或减少5万美元。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多种渠道直接办理;只要有真实的背景,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经常账户交易仍可在银行柜台用交易凭单处理。”王春莹说道。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在谈到外汇业务的监督检查时,王春英说,加强外汇收支真实性和合规性监管的要求没有改变。目前,外汇管理便利化和开放的前提条件仍然是真实性和合规性,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和便利性之间不存在矛盾。只有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维护外汇市场的正常秩序,才能真正有效地保障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使大多数市场参与者从中受益。

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此外,王春英表示,今后,国家外汇局将继续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对真实性和合规性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重点监控和核查主要银行和企业的外汇收支情况,引导银行按照“会展业三大原则”即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尽责的要求办理外汇业务,严格履行真实性和合规性核查责任。同时,继续开展外汇业务相关检查,严厉打击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虚假外汇交易、地下银行等违法行为。

标题:2015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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