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83字,读完约4分钟

《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房地产登记将在地方全面实施。该细则完善了《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首次将公有产权转让给业主。《细则》还规范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查询,并将查询主体限定为三类: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国家机关。

房地产登记真的来了!

1月20日晚,在征求意见结束近9个月后,国土资源部公开发布了《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与《暂行条例》相比,《条例》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更为详细和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细则的出台也标志着房地产登记将在地方实施层面全面实施。

除颁布实施细则外,作为实施房地产登记前提条件的房地产登记制度整合已基本完成。国土资源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中国已有335个市(地、州、盟)和2789个县(市、区、旗)完成了负责机构的整合,分别占100%和98%。

国土资源部部长蒋大明在2016年工作部署中也强调,今年要把重点放在落实基层房地产统一登记制度上,力争年底前在所有市县发放新证、停旧证。

房地产开始全面注册

《物权法》颁布九年后,我国的房地产产权登记迎来了全面统一的登记阶段。

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和草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和抵押权均纳入房地产登记范围。

在以往规定的基础上,对不动产登记进行了完善。

以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例,《细则》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申请登记为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占用区域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共有人。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应当依法一并转让。

“当房主买房子时,公共设施如绿地无疑是要分摊房价的。该规则还首次将这部分财产权归属于所有者,这意味着所有者享有这部分财产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易居研究所的分析师严跃进介绍说。

例如,严跃进表示,今后,社区内张贴广告和物业服务用房的收入将统一明确地归业主所有。

同时,根据细则规定,军队的不动产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土地和不动产都属于登记范围。

《细则》颁布后,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将逐步步入正轨。然而,据SuperMap软件国土资源部总经理谢明辉(报价:300036,Buy)介绍,房地产登记存量数据库建设和多部门协同推进房地产登记的机制仍需完善。

房地产调查受到限制

随着房地产登记的全面实施,房地产登记数据的处理受到广泛关注,因为它被认为与降低房价和反腐败有关。

谢明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的全面登记和实施,也将促使决策部门对中国各类房地产的“家庭背景”有更清晰的把握,将原来的相关统计数据转化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统一登记,也为房地产等各项政策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与“降价”的效果相比,谢明辉更倾向于认为准确的数据更有利于房地产的稳定。

《细则》规范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查询,明确提出“国家依法实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查询制度”,查询主体仅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国家机关,三者之间查询和复制不动产登记数据的范围不同。

根据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和复制其房地产登记信息。房地产交易、继承、诉讼等相关当事人。,可以查询和复制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的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等。可以依法查询和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房地产登记资料。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在执行公务时,依法查询、复制房地产登记资料的,依照本条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在地市层面将全面实施 三类主体可查询

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人可以无条件地随意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与《征求意见稿》相比,《规则》增加了“调查目的说明”。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代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权利人查询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时,无需提供查询目的的描述。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查询材料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

标题:不动产登记在地市层面将全面实施 三类主体可查询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4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