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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中国将积极探索促进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ppp)依法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以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近日在“以共同治理理念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立法”研讨会上表示,ppp模式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大力发布政策文件,促进公私伙伴关系项目的实施,得到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由于ppp模式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很多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走访了安徽、贵州、广西等省市和地区,发现在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推广ppp模式遇到的困难包括: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不清、导致地方实施无所适从、社会资本对进入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缺乏信心、部分项目的资金承受能力和资金效益评估流于形式、ppp项目难以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市县落地等。

我国将依法推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

据财政部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王介绍,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已经发布了ppp项目的操作指南和指导意见,顶层设计框架基本就绪。下一步,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总结国内实践,研究和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立法。立法的目标是解决和减少不确定性。通过法律规范和约束,明确界定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和利益,从而可以预期普通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风险和利益。为避免部门间的不协调和不统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立法和政府特许应该分开考虑。确保整个法律的权威性、科学性、协调性和连续性,确保《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的实施、执行和有效性。

标题:我国将依法推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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