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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我市发布了《濮阳市公路长度系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普通公路范围内实施《公路长度系统》,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创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绿色”的公路环境。

在实施“路长制”过程中,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属地管理、综合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建立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可持续发展体系,形成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路长制”长效机制,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绿色”的“路长制”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 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和市公路发展中心主任担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公路局长”是县政府(管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协调分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在国家、省和县辖区内的公路上设立县“长支”。全县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县、区政府(管委会)成立“路长制”领导小组,建立并全面实施“路长制”工作制度,共同推进道路环境综合治理。按照“乡道管理、村道管理”的原则,每条乡道和村道均设置“路长”。乡道和村道的“路长”分别是乡镇办事处的负责人和村委会的负责人,负责乡道和村道的保管,以及通过乡镇和路边沟渠及其他地方的普通道路的卫生和清洁。

全市普通道路开始实行“路长制”。未来,各级道路都将“规避风险”

各级“公路队长”不仅负责调度和协调所辖路段的相关工作,还负责协调突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道路检查和监督,以及50米以外道路区域的公路养护、公路沟渠和环境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我市还将在省、县道路的重要位置设立“道路长度制”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公路名称、“公路长度”、交通公路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监督电话,并接受社会监督。(记者王雅娟通讯员王冠玲)

标题:全市普通道路开始实行“路长制”。未来,各级道路都将“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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