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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北京2月2日电(记者冯国栋,陈诺)备受瞩目的深圳《限制令》程序的合法性审查近日完成。 广东省法制事务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确认深圳市限制通知符合相关规定。
有些大众对深圳的“限制令”持异议,不仅是因为对限制的合法性、科学性、比较有效性有疑问,而且质疑这种“半夜鸡鸣”式的决定过程。 广东省法制开始合法性审查,本身可以回应一些公众对政府决定的质疑,在一定程度上挽回决定中缺失的民主进程。
这次合法性审查向地方政府敲响警钟,在合法性审查等重大决定前不得将必要的“安全锁”制成“马后炮”。 《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决定了“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判断、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决定为重大行政制定法定程序,决定制度科学、程序的合法性 这是为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确保公共民主参与决策,避免领导“磕头”决策偏颇,预防决策失误引起的社会问题,保障公共根本利益。
深圳的“限制令”赶紧出台不是案例,这种“隔锅台做炕”的方法一点也没有完全消失。 例如,在涉及重大民生价格调整之前已经在内部决定了,有对调整价格不旁听听证的地方,也有履行听证会的过程“听证会”的地方。 不符合这种程序的决定容易引起暗箱操作,使政府的决定成为受益的保护伞,最终牺牲人民的利益。
决定前的准备远远好于决定后的亡羊补牢。 地方政府必须在法治框架下决定,一张红头文件不得超过法治天马行空。 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政府决定事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决定关系到改革大局,依法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事前合并
深圳突发汽车“限购令”:每年10万辆暂定“指标”的一半将拍卖一半
标题:“新华时评:别让"限牌令"的"安全锁"变成"马后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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