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2字,读完约2分钟

濮阳信息港北京2月17日,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山西省委原常务委员、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严重违反纪律问题进行了起草审查。

调查结果表明,陈川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和亲属领取了别人的财产。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益,受贿。 滥用职权,给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其中,受贿和滥用职权的问题涉嫌犯罪。

陈平作为党的上级领导干部,无视党的政治规则和组织纪律,严重违反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中央纪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研究和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审议,决定向陈川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将其征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线索及相关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给予其除名处分在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追认。

陈平,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山西省平陆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实务。

1979年7月考入沈阳冶金机械专业学校铸造专业学校参加后,太原钢铁企业机械厂铸造工程技术人员、副部长、二铸钢厂副主任、主任、机械厂副厂长、第一炼钢厂副厂长、厂长、太原钢铁(集团)企业生产 1995年12月太原钢铁(集团)企业副社长1997年7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企业常务副社长、董事、党委常务委员会2000年2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企业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务委员会2001年12月太原钢铁(集团) 2008年1月就任副省长的年9月担任省委常务委员会、太原市委书记、副省长,同年11月不再担任副省长职务的年11月1日,在中共山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被选为中共山西省委常务委员会。

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国共产党情报网资料,年11月)

标题:“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8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