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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北京4月2日电(记者刘羊晖)为了规范建设项目的林地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国家林业局特别制定了“采用建设项目的林地审批管理办法”。 该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记者2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 据介绍,在建设项目中采用林地是指林地永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
方法:确定建设项目必须占有或减少林地,在必须采用林地的情况下,必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计划,合理节约地利用林地。 建设项目采用林地进行总量管制和定额管理。 建设项目限制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的采用,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林地采用。
他还指出占有和暂时占有林地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林地等级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需要采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体应当一次性申请。 严禁归零或避免林地录用审批。 国家依法保护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项目采用林地的,应当对有关机构和个体的森林、林木、林地依法给予补偿。
标题:“《建设项目采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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