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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吴英
吴英创办的底色集团大楼。
【特别报道】谁负责吴英案资产的处置?
“现在这个事件很麻烦。 》4月中旬,与《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谈及吴英案资产处置时,吴英案最大的债权人林卫平说。
林卫平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宣布,4月9日他自己去东阳市政府会见了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担任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组长)。 陈军告诉他,自己已经不当小组组长了,这件事已经不在他管辖之内了。
目前牵引组织调整吴英案资产处置工作的是东阳市政府党组成员金德良。
林卫平说,4月9日,在见到陈军后,自己又去找金德良了。 金德良对自己说,现在市政府也没有更好的处置方案。 林卫平表示,“事实上,自去年骚乱以来,资产处置事业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
5月8日,金德良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否认,“吴英案资产的处置已经停滞”。 他说,现在为了将债权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有必要在法治框架内寻找各方面都能接受的体制机构的突破口。 另一方面,吴英案本身的债权债务关系非常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东阳市政府对吴英案资产处理的主体资格有疑问。
吴英案最大债权人:吴英案资产处置“无实质性进展”
年6月5日,东阳市政府邀请法院、公安、国土、房管、国资、工商等多部门人员成立处置小组成员、副市长陈军任组长“吴英案资产处置小组”,邀请林卫平等债权人代表5人设立吴英案资产处置监督小组
年7月23日,吴英的委托代理人藏文财产以陈军在吴英事故前索取10万元以上的钱为由,向东阳市政府申请回避陈军。
据媒体报道,3天后,东阳政府在吴英事件中宣布,陈军没有参与受贿问题。 陈军已经就吴英、林文物的虚假申报向公安部门通报,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调查。 之后,藏文财产因虚假指控犯下陷害罪,吴英的父亲吴永正因虚假指控和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东阳警察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有点媒体和学者对此提出了疑问。
《中国青年报》刊登了评论文章“副市长是否受贿,应该由谁发表”,说“副市长陈军是虚假指控的,决不是两三天就能“深入调查”的”。 另外,东阳市是县级市,按照党政干部的管理归属,副市长陈军至少是金华市的管理干部。 那么,有没有问题,逻辑上至少应该由金华市纪委来应对。 东阳市应对本身就涉嫌越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当时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很难确认受贿和虚假指控的事实。 因此,吴英的“虚假指控”罪名可能很难成立。 “这次吴英副市长陈军不应该成为她的财产解决负责人。 理由是通报陈军有受贿行为,这种方法对她和公安机关进行告发,意图让别人受到刑事追究的虚假告发的陷害过程有差异”,张建伟说。 “根据这个理由,陈军控告是不合适的”。
年9月4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以吴永正、藏文财产涉嫌冤罪作出不认可的决定。 两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变更为等待审查。
吴永正拿了保后对媒体说。 这是误解。 他向陈军公开道歉。
林卫平说,“诬告”骚乱后,吴英事件的资产处置没有实质性进展。 “凭良心说,陈军担任资产处置小组组长期间,资产处置事业还在大力开展,至少实质上进入了资产处置的过程,包括协调省高院,委托企业判断,在网上拍卖资产,参照债权人。 林卫平说。
东阳政府:我一直在研究。 我希望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吴英案极其敏感,所以吴英案的资产处理一开始就引起社会的关注。 首先值得怀疑的是,东阳市政府处置这种资产是否具有合法性。
吴英、吴永正,还有一些媒体、学者认为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法院是合法的处分主体。
他们这里所说的法律依据是指《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加适用还是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必要时,可以与公安机关一起执行。 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必须妥善保管扣押、扣押、冻结的嫌疑人的财产及其利息,制作清单,并随着案件移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自行解决。
事实上,《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只有财产没收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 吴英案的判决中,财产的解决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没收其所有个人财产。 二是追缴违法所得,归还受害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解决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利息。
但是“相关机构”具体是指那些机构,这里没有明确记载。
据熟悉吴英案的专家介绍,按照惯例,非法集资事件的财产,在全国各地由当地政府处置。 人数多,需要协调各方面、多部门,法院一家做不了这么大的案子。
林卫平深以为然。 “事实上,在法院的一个单位处置这么多杂乱的资产并不容易。 其中相关部门太多,需要逐个调整。 只有法院的一个单位不容易调整,只有由政府主导才能做到。 ”。
但是,为什么东阳市政府对吴英事件的资产社会反应这么大,吴英事件的资产处置这么难? 根据上述专家的解体分析,吴英事件的争论太大,太敏感了,东阳市政府前期的工作也引起了一些争论。 例如,吴英刚被捕时处置资产。 2007年吴英被捕后,东阳市公安机关未经吴家同意拍卖了吴英的一部分财产。 包括酒店、汽车等。
争论的焦点也是为了《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没收、扣押、冻结的财产必须与案件一起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自行解决。
吴永正在媒体上公开谴责东阳市公安机关不仅无权处分,而且这种处分明显缩小了吴英的财产。 吴永正提供的吴英当时在看守所写的《诉状》中也表示自己不同意拍卖财产。
东阳市公安机关通过媒体解释说,当时是为了安抚财产的安全性和债权人的需要。
东阳市公安局参与案件处理的警官在年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说人找不到把手,但那是不可能的。 至少我们在程序上认为可以胜任调查,但在政府层面上考虑得相当谨慎。 ”。
据离东阳官场很近的知情人士透露,东阳市政府也希望把吴英事件的资产交给金华市中院处理。 “但是金华市中院没有接触这个事件。 为什么呢,法院的理由是当时吴英事件的财产没有记录在案。 公安局方面认为财产清单已经和文件一起转交了,这不能说是移交。 ”。
林卫平说,东阳市政府方面还是希望法院方面能说服政府以金华市中院的名义处理,他们愿意全力合作。 “东阳市政府是肯定的,只要金华市中院主导,他们一定会全力合作。 ”。 林卫平说。
金德良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从稳定的立场还是从维护债权人利益的立场出发,政府方面都插手协调,加快财产处置进程,总是不负责任。 “关于处分的主体是政府还是谁,可以和司法部门一起表达信息进行咨询。 我的态度比较积极,我们一直在考虑研究。 我希望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
4月9日离开东阳市政府后,林卫平还去了金华市中院。 “金华市中院是东阳市政府成立资产处置小组还是让我去找他们的意思。 我告诉律师,这种情况应该找谁? 律师说没收的人要找谁。 但是没用啊。 资产是东阳市公安局没收的,找他们,基本上是资产处理队的意见。 这样就进入死期了,谁也不想解决”
债权人:请尽快推进吴英案资产的处置
义乌服装业老板张勇是林卫平的“底线”债权人。 作为吴英案最大的债权人,林卫平前后借给吴英近4.3亿元,但最终没有追究的是3.2亿元,其中5000万元来自张勇。 张勇的“底线”债权人,又有十多人。
“最好不要阻止资产处置商”张勇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这几年真的过得很好,生活不太容易。 特别是新年快到的时候,这些人(他的“底线”债权人)来你家,你怎么办? ”。
吴永正也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希望政府能尽快在公正、公开、公平的情况下,处置吴英的资产,向债权人说明,也能向吴英说明。
吴永正想通过还债来解释吴英的无罪。 他认为吴英的资产足以偿还她的债务。
年1月浙江省高院对吴英集金诈骗案作出的二审判决,估算的吴英剩余财产为1.7亿元。
根据剩余资产的估计,吴英方和法院确认的1.7亿元有很大差异。 根据吴英自己的估算,自己的剩余资产只有3.8亿元到数百万元之间。 吴永正对吴英剩余资产的估计更高,达到了5亿多元。
年5月,吴英事件被终审判决后,浙江省高院公布了吴英没收的资产清单。 包括浙江东阳的89所房子、湖北荆门市的26所房子、浙江诸暨房地产。 1.2亿元的珠宝首饰(事发前吴英只支付过2300万元的款项) 41辆租车店的房间和仓库内的物资概念酒店。
根据东阳市公安局方面去年2月的公开新闻,没收的不动产大部分已经抵押了别人,没收的41辆车已经拍卖了30辆,拍卖所得390万元,包括法拉利等豪车在内的11辆没有拍卖。 概念酒店被拍卖,收入450万元。 拍卖金保存在项目账户中,与这个项目账户有关的资金包括前期拍卖所得金和回收的赃款共计1800多万元。
吴英认为,公安机关的处分使她的财产大幅缩小了十几倍。 吴永正说,随着房价和宝石价格的上涨,吴英完全没有不偿还债务、无力偿还债务的问题。
但是,东阳市政府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东阳、荆门等房价确实上涨了,但吴英事件调查的资产不足以还债。
林卫平等债权人表示,无论如何,相关部门都必须尽快恢复推进财产处置的实质性进程。 (记者郭芳)
(应被采访者的要求,张勇是化名)
吴英案资产处置是否有贱卖情况
吴英案最大债权人:拍卖财产至今一分钱也没拿到
标题:“吴英案资产处置无实质进展 东阳市称一直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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