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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27日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网络自行车服务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交警、城管等相关单位有权将其违法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和mobike联合发布的声明,交通警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使用共享自行车非法占用机动车的用户处以罚款和其他处罚。非机动车停放影响他人通行的,罚款20元。图为深圳南山地铁站旁的栏杆,那里停放着共享自行车。上面写着:私人花园,不允许骑自行车,后果自负。
标题:规范网约单车 深圳“吃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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