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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财政部24日表示,今后将组织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地方财政部门联合开展2015年地方预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专项检查。
财政部表示,检查对象是各省(区、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政府或部门负责编制预算、决算信息的部门或单位,覆盖面为100%(依法未公开的部门除外)。
财政部已明确表示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披露的及时性,重点关注预算和决算是否在批准(核准)后20天内公开;公开的完整性,重点是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报表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公开性和真实性,重点关注2015年决算,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移或虚假收支。
同时,重点检查披露的细化程度,重点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预算、决算是否全部披露到职能分类项目(保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是否按照经济分类进行披露;是否详细披露“三公”决算,说明出国团组数量、数量、购买公务用车数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数量、资金总额;是否说明“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增减的原因。
此外,我们将重点检查信息披露的形式,关注其是否通过互联网披露并长期保留;是否在政府或同级财政部门的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栏,并使其集中公开。(据新华社报道)
标题:财政部将专项检查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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