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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北京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严格执行医院安全秩序管理的新规定,如医院配备必要的警力和医务人员“规避风险,停止会诊”,有效遏制暴力伤害医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预计《条例》在北京的实施将产生积极的辐射效应,为各地改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提供参考模式,努力探索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中医患之间的良性互动模式,促进医患关系的根本改善。

《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6月5日表决通过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当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和防卫等保护措施中止医疗;医务人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以保护医务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全;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消失后,医院应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恢复治疗。

《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与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配备必要警力的警察室、在入口处或关键区域入口处进行安全检查、在诊室增加一键报警装置等措施一样,《条例》中关于医务人员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避危险、停止会诊”的规定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从常识的角度来看,当暴力威胁到人身安全且局势可能迅速升级时,允许医务人员紧急撤离现场不仅是尊重医务人员规避风险和保护自己的“本能”,也是避免矛盾激化的有效途径。要尊重医务人员规避风险、保护自己的“本能”,避免矛盾激化造成的医疗伤害。

《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据报道,有些人不禁会问:以前不允许吗?严格来说,过去各地都没有这样明确的规定,所以即使现实中发生了医疗事故,一些医院也采取了保密的态度,要求医生不要擅离职守。在舆论领域,也有许多类似道德绑架的例子。例如,有人认为医生的天职是拯救生命和医治伤员。他们怎么能因为还没有危险就拒绝看医生呢?

这种观点的最大问题是不尊重医务人员规避风险和保护自己的“本能”,更直接的是不尊重医生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不管医生的使命有多神圣,这都不能成为他被推到危险中的理由。当医生受到“医疗捣乱者”的威胁,看到情况可能迅速恶化时,如果要求他留在诊所,他将被剥夺规避风险的权利,他还会让冲突发生。事实上,一些医疗纠纷被认定为“医生不能停止就诊和离开”,所以他们不怕被威胁,甚至每次就诊都骚扰医生。如果医务人员在受到暴力威胁时不被允许“避危就停”,不仅对医务人员不公平,也不利于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当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每个人都有权规避风险和保护自己,除了那些负有特殊法定职责的人(如士兵和警察),医生也不例外。有些人可能认为“避免危险和停止咨询”是不愉快的。然而,当手无寸铁的医务人员面临事先准备好的“医疗问题”并且暴力威胁迫在眉睫时,允许“避免危险并停止会诊”是对医务人员的最低保护。医务人员暂时离开现场后,负责医患纠纷调解的专业人员可以及时介入,耐心劝说有情绪冲动的患者,相关安全人员和警察也可以介入,许多恶性事件可以在萌芽或初级状态下得到解决,这对医患双方都是一种积极的保护措施。

《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严厉惩处各种侮辱和伤害医生的违法行为,对“医疗纠纷”的处罚也受到了处罚。但是,从总体上看,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主要侧重于事后惩罚,预防和保护措施仍有不足之处。有鉴于此,《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条例》明确赋予医生独立采取措施的权利,这对遏制暴力伤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预计北京市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严格执行新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如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必要的警力,在医院或重点区域入口处进行安全检查,对医务人员进行“规避风险、停止医疗”等,以有效遏制暴力伤害医生的违法犯罪行为。预计《条例》在北京的实施将产生积极的辐射效应,为各地改善医院安全秩序管理提供参考模式,努力探索医院安全秩序管理中医患之间的良性互动模式,从而促进医患关系的根本改善。

标题:《北京日报》:“避危停诊”是对医生和病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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