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82字,读完约5分钟
11月22日晚,农行宣布拟在北京设立注册资本100亿元的农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资产”),该公司为本行全资子公司,作为一级子公司进行管理。农行资产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同一天,一些媒体报道称,包括中国农业银行在内的五大银行将设立子公司,处理债转股业务。
11月23日,一家大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也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离公告只有一步之遥”。
债转股公司有望成立
在采访中,业内大多数人士告诉记者,第一批银行作为债转股公司的成立是意料之中的。
根据上述大银行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更确切地说,专业部门是银行设立的投资管理子公司。事实上,相应的编制计划已于数月前制订。
国家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支持现有或新设立的具有商业银行投资管理职能的子公司作为执行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业务。这些政策也极大地激发了银行的热情。
今年10月,当第一个地方国企债转股项目落地时,建行作为参与者,明确表示将成立一个新的专业机构来处理债转股业务。
记者注意到,自今年年初以来,银行一直呼吁成立债转股公司。建行副行长庞秀生曾写道,中国债转股规模可能达到万亿级。由于其规模巨大,这是一项长期的、长期的和广泛的正常化工作。为了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建议鼓励银行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子公司作为执行机构,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债转股企业,同时偿还银行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楼不久前表示:“银行在选择新的具有投资功能的附属机构时,有很多优势,比如更高的效率、资本优势和损益内部化。”
“与上一轮债转股不同,这项政策允许银行这样做,因此在职能方面,银行将尝试增加一些类似于资产管理公司的职能。”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说。
据了解,本世纪初实施债转股的主要目的是化解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其转股和持股的主体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然而,债转股的主体更加多元化,除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还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子公司来运作。此外,国有资本经营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专业能力的社会投资者也可以是实施主体。
谨慎开展债转股业务
第一批以银行为基础的债转股公司成立后,是否意味着相关业务将进一步提速?
在采访中,大多数专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李认为,债转股业务能否加快推进,取决于银行机构的推动、相关项目的储备以及内外部的沟通与协调。同时,债转股作为一项新业务,需要谨慎开展,而不是一味追求速度。
一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债转股业务应该协调有序地进行,防止仓促采取大规模行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制定综合政策。
在投资管理子公司成立之前,债转股项目已经陆续落地。那么,子公司成立后会带来什么变化呢?
在中国首个地方国有企业债转股项目中,建行与云锡集团签署了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并与建行信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等签署了专业服务协议。
记者注意到,建行信托作为建行的子公司,具备资金管理资格,在该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相关业内人士分析,在专业机构成立之前,银行的执行机构基本上应暂由具有基金管理资格的子公司持有,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投资者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协议,做好资金筹集、投资管理和退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对于这种差异,庞秀生还表示,投资管理子公司在运营效率、运营能力、专业素质、资源配置、人员稳定性、业务保密性、考核问责等方面具有优势。,也容易将风险从母行中分离出来,符合全面经营和审慎监管的方向。他还表示,为了鼓励专业化和市场竞争,银行设立的投资管理子公司可以吸收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作为股东,也可以承接其他银行的债转股业务。
资产管理公司可能是新机构的股东
在上一轮债转股中,资产管理公司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专家认为,随着银行的不断干预,资产管理公司在债转股中的地位将会降低,这也将对其业务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认为影响是有限的。李还表示,由于债转股业务的市场规模较大,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振兴方面仍具有先发优势,因此影响不会明显。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目前,个别银行机构已主动与资产管理公司沟通,希望成为银行绝对控股的投资管理子公司的发起人,推动债转股的实施。在这方面,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同意加入。
至于新机构的建立,大多数专家在肯定的同时表达了某些关切。李指出,债转股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人才的储备和积累,这需要市场的检验。
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债转股业务中,一些银行已经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相关配套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一家银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加强人员培训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
标题:首批银行系债转股公司或将“露面”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2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