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58字,读完约3分钟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和系统安排。
出台“预案”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有力措施,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政策储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规范地方政府的借贷行为,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做出合理预期,充分发挥政府在调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意义重大。根据该计划,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和非政府债券形式的现有政府债务,以及通过清算和筛选确定的或有债务。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工作机制,牢牢把握无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方案》明确指出,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应坚持分级负责、及时应对、依法处置的原则,加强组织指挥体系建设,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根据政府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合理划分ⅰ-ⅳ级风险事件等级,分级响应和应急响应,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金融重组计划,加强应对风险事件的保障措施,并及时做好应急响应记录和总结。
“预案”建议通过区分不同类型的债务实施分类处置措施。对于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对于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政府债务,如果债务人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以政府债券替代,由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债务人为企业、事业单位的,经当地政府、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并在规定期限内以当地政府债券替代,以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股票或有债务依法不是政府债务,涉及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无效担保合同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政府可以承担一定的援助责任的,地方政府应当酌情提供援助,但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规划》强调,根据相关法律政策,针对不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应及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银行业监管部门应依法追究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省级政府应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处置纳入绩效评估范围。
根据《预案》,省级政府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地方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和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这份报纸很关注
“中国版”地方政府金融重组计划如何完成
启动金融重组计划后,为偿还债务本息,地方政府应首先加大清缴欠税力度,拓宽财源渠道。
在金融重组期间,除了基本民生政策和政府有效运行的必要支出外,根据债务风险水平,本级政府的其他财政支出应保持“零增长”或大幅减少。地方政府也可以暂停土地出让收入的政策性计提,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成本支出后用于偿还债务。此外,财政重组的“工具栏”还包括政府资产的处置。
详情参见版本05
标题: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四个等级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2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