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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九种不正当经营行为。

深圳、上海、武汉、成都等城市在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先后举报了违法企业。

最近,媒体也曝光了一些涉嫌非法收取“团购费”和“电商费”的房地产。

据《国家商报》调查,这些附加费可以为开发商节省3%~5%的营销费用,但一旦取消此类违规的额外费用,开发商的销售利润可能会缩水。

开发商是个好客户

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界定的9种不公平商业行为,一些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非法和非法销售将影响市场健康交易,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声誉;如果落在每个买家身上,会增加购房成本,权益得不到保障,这将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诉。

这种行为对购房者来说是增加成本,但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却是降低成本。一位业内资深一线交易员表示,一般来说,每处房产都会有一些折扣。结算后,物业营销给予的折扣将打包在里面。开发商不会亏本做生意,甚至利润也不会真的被削减。

代理公司的存在可以减少各种名义的营销费用。“例如,买家通过电子商务渠道支付电子商务费用。这部分费用似乎是为了换取房地产的高价值折扣,但事实上,开发商并没有因为优惠而赔钱;另一方面,这部分电子商务费由代理公司或经营的互联网中介收取,相当于开发商向上述合作公司分配的奖金。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出售房子,而不必支付太多营销费用。”

去掉“苛捐杂费”部分楼盘利润将遭腰斩

资深房地产人士薛表示,以总价300万元的房子为例,开发商的内部营销费用几乎占到总价的3%~5%,其中包括1%~2%的代理费和2%的营销推广费用。从消费者那里收取的电子商务费或其他类似费用,只能抵消代理费和部分营销费用。

开发商的销售利润可能会缩水

明确禁止房价以外的“团购费”、“优惠费”、“折扣费”、“电子商务费”等非法费用。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开发商来说,少赚点钱可能不成问题。

薛表示,开发商不敢以各种借口收取各种附加费,公司的运营成本将大幅增加。

如果不能收取电子商务费用,开发商相应的营销费用将增加3%~5%。如果你想得到原来的促销效果,你需要增加相应的营销费用。如果不增加,销售实力就会受到影响。

随着开发商营销费用的增加,土地成本和财务成本都在上升,这可能导致企业利润率下降。

以上海四井的一家上市房地产公司为例。该房产单价为40000元/平方米(精装修),按8%的净利率计算,每单价净利润约为3200元。据购房者向媒体透露,首付的50%中增加了40万元。根据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的粗略计算,开发商在出售套房时每平米可以多得到4000元,扣除10%的企业所得税后每平米可以多得到3600元。从上述单价利润可以看出,一旦收取附加费,项目利润几乎翻了一番。

去掉“苛捐杂费”部分楼盘利润将遭腰斩

目前,在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未计入购房价格的附加费被取消,这意味着开发商的销售利润率将直接缩水。

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新城控股(601155,BUY)高级副总裁欧阳杰认为,“开发商可能会主动降价以抢占市场份额。一些项目的价格会下降,开发商的利润会进一步受损。”

但是,欧阳杰预测,今年前10个月,很多房地产企业基本完成了年度任务,今年不太可能出现“量入为出”的局面,余额将在明年投入使用,大企业降价的可能性相对较低。

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些额外的费用已经没有了,买房的费用也可以减少。然而,许多购房者担心,上述附加费,如电子商务费,将“变形”成其他方式,并最终传递给消费者。

欧阳杰认为,电子商务的逻辑是,受欢迎程度越高,交易概率越高,其最大价值在于带来客户,而不是确保交易。然而,“羊毛在羊身上”的逻辑仍然不变,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发生。

但是,薛认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多数开发商都害怕在房地产向买方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大肆提价,因为这将削弱其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标题:去掉“苛捐杂费”部分楼盘利润将遭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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