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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7年后,医疗保险目录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启动。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16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新版本将在2017年上半年转移到药品或结算。

如征求意见稿所述,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主要分为药品转入和药品转出。在转让方面,高价药品的价格谈判已从“探索”转向“实施”,准入机制已从地方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了以前未提及的主要疾病药物。

高价药品和用于重大疾病的药品有望更多地转移到目录中,这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创新药物显然会受益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转让药品领域,本次调整将重点关注临床价值较高的新药、局部乙类调整较多的药品、重大疾病药品、儿童药品、急救药品和职业病专用药品。

"这份“征求意见稿”使新药的概念更加清晰."北京医疗管理咨询中心主任石立臣表示:“过去,在医疗保险目录中,药品分类主要采用中、西药,新药的地位没有完全确立。”

"创新药物和急需药物受益匪浅."据国联证券(香港股票01456)10月11日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此次调整将聚焦于新药和其他类别,这与近期国家重点鼓励创新药物和重视临床疗效是一致的。“这将是未来几年制药业的发展趋势”。调整方案领导小组也首次向中国保监会作了介绍。业内一些分析师认为,这是商业保险将逐渐介入的信号之一。

医保目录调整时隔7年再启动 高价药有望调入

高价药品从“探索”到“实施”

在2009年《医疗保险目录》调整方案中,将高价药品的谈判和准入描述为“探索药品谈判机制,研究制定部分昂贵治疗药品的相关政策,进入谈判准入探索阶段。”

七年后,在这次调整计划中,高价药品终于从“探索”走向了“实施”,高价药品和重大疾病药品的谈判准入从地方上升到了国家层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2015年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价格由全国协商确定的三种药品,应要求专家在考虑临床需求和价格下降的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临床上必需的、疗效确切但价格昂贵、根据现有市场价格可能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和专有药品,应咨询专家确定协商的替代药品范围。”

新的变化是用于主要疾病的药物有望被列入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以临床需求和临床价值为导向的重大疾病用药理念已进入调整方案。

一位经常面临严重疾病的行业医生在接受《国家商报》采访时表示:“过去,高价药品和列入医疗保险目录的重大疾病药品非常有限。”考虑到病人的实际负担能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用价格相对低廉、疗效相似的药物来替代它们。”他还认为,“制药公司努力研发的新药和好药由于价格因素而不敢上市,这对制药公司也是一个打击。”

医保目录调整时隔7年再启动 高价药有望调入

同时,医生认为,由于个人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有限,已经在医疗保险目录中的高价药品,往往会因为占太多或只能报少量而被患者放弃。

在医药企业和行业层面,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可能会促使医药企业重新安排药品市场布局和营销。据知情人士透露,药品转入转出的影响预计将在一年后逐渐显现。

石立臣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目前,我国创新药物、高价药物和重大疾病药物经常面临研发成本高、资金压力大、投资周期长的困境。不过,从以往医疗保险目录的调整来看,直接转移到医疗保险目录的品种,通过价格谈判并进入优先审查将受益匪浅。”

“医药改革目录的调整有利于药品进入目录的量,这使得具有强大研发能力的医药企业能够走得更远。二是有利于淘汰不符合标准、疗效不佳的“伪先进药物”石理直气壮地分析道。

标题:医保目录调整时隔7年再启动 高价药有望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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