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4字,读完约2分钟
负债累累的东北特钢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根据抚顺特钢(600399,BUY)今天的公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日裁定正式受理债权人的申请,对东北特钢(抚顺特钢的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大连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和大连高合金棒材有限公司进行重组..
自今年3月28日东北特钢“15东特钢cp001”债券还本付息失败的消息传出后,已有9笔债券违约,违约金额超过50亿元,成为本轮“去杠杆化”中第一家进入重组过程的钢铁企业。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议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清算。重整程序启动后,债权人将依法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将在法院和债权人的监督下,最长在九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最终将决定是否批准实施。根据这项法律,东北特钢将正式进入重组,但“债转股”计划之前在市场上流通,据说已被拒绝在年底。
相对而言,重组相对有利于企业造血功能的恢复,但债权人的直接损失可能大于债转股。但是,对于已经失去造血功能的东北特钢来说,重组应该是最理想的方式。
在今天的公告中,抚顺特钢特别强调,债权人适用的重组范围不包括上市公司(“抚顺特钢”)。据分析,这主要与抚顺特殊钢军工和航天用特殊钢的产能有关,公司目前仍是二级保密单位。目前,东北特钢持有抚顺特钢4.97亿股,占总股本的38.22%,全部已被冻结或等待冻结。虽然抚顺特钢不在重组范围内,但重组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否会发生变化仍有疑问,因为债权人虽然不申请抚顺特钢重组,但也不会被排除获得抚顺特钢的股权。由于抚顺特钢的特殊性,即使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有望保持其国有地位不变。
标题:东北特钢进入重整程序抚顺特钢存在易主可能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