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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知识普及月”将于9月1日正式启动,重点普及人民币知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等11个部分。下一步,央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计划研究出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自2013年以来,央行在9月份开展了“金融知识普及月”,普及活动逐步深化。其中,2013年和2014年,部分金融机构入选全国开展“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项检查”和“银行卡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检查”。2015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场检查。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各分行将银行卡领域个人金融信息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纳入日常检查项目,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评估,选择分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披露,2016年金融知识普及月重点普及金融消费者日常生产生活中必需的金融基础知识,包括人民币知识、存贷款知识、支付结算知识、反洗钱知识、信用信息知识、金融管理知识、外汇业务、存款保险相关知识、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知识、权益保护知识以及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在这项活动中,央行将与其他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和消费者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进一步完善了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2014年12月30日,央行“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成功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也于2015年与全国银行业一起投入运行。金融机构全面对接,建立金融消费者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试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指导下成立的上海金融消费者纠纷调解中心于2015年5月开始调解
总体而言,央行消费者保护局的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央行消费者保护局局长于表示,下一步将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精神,继续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研究出台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二是与相关部门深化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出台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努力应用数字普惠金融和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的先进原则。gpfi的工作成果应用于中国实践;
三是实施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制度,全面开展消费者金融素养问卷调查,提高金融消费者教育的有效性,引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建立集权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的金融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
四是探索和完善金融消费者纠纷第三方非诉讼解决机制,进一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投诉分类标准试点应用,探索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用的可行性;
五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机制,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价,形成中国人民银行可推广复制的环境评价体系。
标题:央行拟研究出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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