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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地电力交易中心的建立,如何保证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的运行成为业界的热门话题。
近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宣布成立,由输电省、受电省、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交易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的代表组成。它也是中国第一个区域性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早在去年11月,电力改革的六大配套文件之一《关于建立和规范运行电力交易机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电力改革配套意见》)就明确提出,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反映各方意愿,应成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
政府监管部门可以行使否决权
事实上,在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缺席的情况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出通知,对电力销售公司提出了一些要求,以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卖壳、投机和游手好闲。例如,列入电力销售公司目录的企业不得改变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构成;如确需变更,将从售电公司目录中删除,交易机构将取消注册。
对此,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全国商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电力改革后,广东电力销售市场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风险,目前这些只是暂时的规定,将按照市场预期的方向努力”,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是市场预期的方向。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不属于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市场参与者(如中小发电企业、工商用户和电力销售公司)的需求如何表达尚不清楚。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做出回应。市场主体有多种方式参与市场管理委员会。首先,他们参与挑选各自类别的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代表;二是通过电子邮件和面对面会议向市场管理委员会或专业工作组成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问题后提交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
然而,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将完全退居幕后。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小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对记者表示,市场管理委员会不能取代原电力市场监管机构履行职责,但部分职能将移交给市场管理委员会。“例如,对于电力销售市场的监管,监管机构仍然可以发挥作用。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参与市场的有关各方组成,讨论如何实现公平和公正的交易,如何实现信息透明,以及如何进行仲裁或在出现疑问时如何通过协商解决。政府监管机构履行的职责仍然存在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派人出席管委会的有关会议,并对审议结果行使否决权。“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审议结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损害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可行使否决权”。上述负责人说了这话。
应改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类别构成
到目前为止,中国至少有30个电力交易中心。值得一提的是,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并不是中国第一个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在此之前,贵州和云南已经建立了省级市场管理委员会。
《国家商报》记者也独家获悉,继广州之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将于近期公布。此外,许多省正在积极计划成立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8月23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公告,征求安徽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意见。
曾鸣指出,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借鉴了国外成熟电力市场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国际经验,市场管理委员会在监督电力市场方面发挥了许多作用。中国各地建立电力交易中心后,应得到市场管理委员会的支持。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无论是否设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无论电力交易中心是以何种组织形式设立的,只要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都应及时成立相应的市场管理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场管理委员会制度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通过实践不断完善。首先,在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成类别和代表候选人方面,要改善类别组成,逐步增加用电户和售电公司的数量。在市场主体类别中,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各市场主体以适当形式逐步民主选举产生;第二,在议事制度建设中,要建立合理的议事规则,实行按市场主体类别投票的制度,避免“被代表”。
标题:多地拟成立电力市场管委会 政府监管将退居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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