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73字,读完约4分钟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或“雪莱特”)的全资子公司抚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近日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05亿元人民币的充电桩购销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预警
1.本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主要风险和不确定性:
(1)充电桩是公司新开发的业务领域,充电桩业务受当地政府政策影响较大,合同执行及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2)本合同付款周期长,存在无法按期收回款项的风险。对此,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
(3)合同执行时间长,可能会出现政策变化、采购价格波动以及合同履行中的各种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要理性判断合同的收入确认和利润水平。
建议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介绍
1.交易对手基本信息
名称: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678066822xt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胤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1215b室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同类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其占本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
充电桩是抚顺光电2016年新开发的业务领域。自2015年至本购销合同签订,富顺光电及其子公司未与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充电桩及类似业务进行交易。
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富顺光电的客户,富顺光电主要提供led显示屏及其他相关产品。
3.绩效能力分析: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绩效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背景: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37号文件,2016年将大力建设充电站和各种充电桩。有鉴于此,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加强联盟,抓住机遇,谋求共赢和共同发展。
2.合作金额: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富顺光电购买了2500套60kw DC充电桩,每套结算单价为4.2万元,总金额为1.05亿元。(期限:一年)
3.交付周期:2016年12月10日前交付1000台,其余1500台按南京荣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安装进度分批交付..
4.结算方式:自交货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全部货款。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和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总营业收入的13.10%,预计将对子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履行在未来三年内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依赖上述各方。
V.合同审查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需要董事会审议,也不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解释
本公司承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供参考的文件
1.购销合同
特此宣布。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标题: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