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棚改”可以说是
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项目,
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大家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
现在关于“棚改”又有新消息了!
6月3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7条招商公告。
濮阳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列,其中包括宗、梁昌湖、马呼、李家楼、贾庄、北里商等棚户区改造项目、金桥片区改造项目和北入市口片区改造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具体信息赶紧来了解一下!
(网站截图)
濮阳招商项目名单
宗、梁昌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马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李家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贾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北里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金桥片区改造项目
北入市口片区改造项目
这意味着,这些棚改项目将再次推进!希望这些招商引资项目能够尽快落实!
宗、梁昌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龙乡路两侧、苏北路以南、中原路两侧,经一路以西,现有人口约3840人,约1060户(最终以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现状占地面积约615.2亩。
该项目梁昌湖为货币化安置项目,已签订自主腾退协议,需按照3800元/平方米团购7.7万平方米住宅;宗昌湖安置用地位于中原路以北、龙乡路以西,建筑面积约18.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15.5万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约2.6万平方米,项目预算总投资约13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该项目规划商业和住宅用地面积约615.2亩,如因规划问题,现状占地范围内商住用地不足,从华龙区范围内其他商住地块予以补足。
住宅及商业用地:
住宅容积率≤2.5
建筑限高≤80米
绿化率≥30%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宗昌湖安置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为高层楼房,每套安置住宅规划车位1个(地下车位按照6万元/个,由村民回购),适当配置储藏间。梁昌湖需团购建业通和府商品房。
2.开发企业为村集体出资建设约2.6万平方米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按照4500元/㎡回购。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农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 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马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京开道以东,马颊河以西,站南路南北两侧,现有居民约300户,户籍人口1174人(最终以公示确认的人口为准),村庄现状占地约260亩。
该项目安置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6.5万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约1.1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安置量为准),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2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该项目规划商业和住宅用地面积约260亩,如因规划问题,现状占地范围内商住用地不足,从华龙区范围内其他商住地块予以补足。
住宅及商业用地:
住宅容积率≤2.5
建筑限高≤80米
绿化率≥30%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根据马呼村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每套安置住宅规划车位1个(地下车位按照6万元/个由村民回购),适当配置储藏间。
2.开发企业为村集体出资建设约1.1万平方米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按照4500元/㎡回购。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马呼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农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李家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106国道以东,黄河路两侧,任丘路以南,干城路以西,现有人口约1380人,约280户(最终以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现状占地面积约284亩。
安置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8.3万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约1.7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安置量为准),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7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该项目规划商业和住宅用地面积约284亩,如因规划问题,现状占地范围内商住用地不足,从华龙区范围内其他商住地块予以补足。
住宅及商业用地:
住宅容积率≤3.0
建筑限高≤80米
绿化率≥30%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安置根据李家楼村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为高层楼房,每套安置住宅规划车位1个(地下车位按照6万元/个由村民回购),适当配置储藏间。
2.开发企业为村集体出资建设约1.7万平方米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按照4500元/㎡回购。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李家楼村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农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贾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大庆路以东、电厂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油田特修厂以南,现有人口约1360人,约323户(最终以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现状占地约288亩。
该项目为货币化安置项目,建设约8.1万平方米安置房,价格为3997元/㎡,货币化安置房源用地位于文明路以西、站前路以北,目前该项目已完成自主腾退协议签订,货币化安置房源用地已整理完毕,近期带条件出让,项目预算总投资约4.2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该项目规划商业和住宅用地面积约288亩,如因规划问题,现状占地范围内商住用地不足,从华龙区范围内其他商住地块予以补足。
住宅及商业用地:
住宅容积率≤2.5
建筑限高≤80米
绿化率≥30%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安置根据贾庄村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产权高层楼房,每套安置住宅规划车位1个(地下车位由村民回购),适当配置储藏间。
2.开发企业为村集体出资建设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回购。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4.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北里商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东至马颊河,西至京开道,南至卫都路,北至规划明渠,现有人口约1700人,约420户(最终以确定的安置对象为准),现状占地约446亩。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约1.8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安置量为准),项目预算总投资约4.8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住宅及商业用地:
住宅容积率≤2.0
建筑限高≤60米
绿化率≥30%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安置根据北里商村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土地性质为划拨,为高层楼房,每套安置住宅规划车位1个(地下车位按照6万元/个由村民回购),适当配置储藏间。
2.开发企业为村集体出资建设约1.8万平方米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按照4500元/㎡回购。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北里商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农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金桥片区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黄河路以北,任丘路以南,丽都路以西,滨河路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6亩,其中道路占地面积76亩,净用地180亩(含国有土地约59亩,其他未征集体土地约121亩)。项目预算总投资约5.2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商业办公用地约63亩
容积率≤4.9
建筑限高≤100米
绿化率≥30%
商业办公居住混合用地约54亩
容积率≤5.5
建筑限高≤100米
绿化率≥25%
商业办公居住混合用地约34亩
容积率≤4.0
建筑限高≤100米
绿化率≥30%
商业办公用地约13亩
容积率≤4.0
建筑限高≤100米
绿化率≥25%
行政办公用地约16亩
容积率≤3.5
建筑限高≤60米
绿化率≥35%
道路占地约76亩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为高层楼房,国有土地按照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选择产权回迁安置的按照1:1进行面积置换(新旧房屋互结差价);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照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土地出让收益情况,由村委会回购部分商业面积。
2.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金桥片区改造项目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群众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北入市口片区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开德路以南,五一路以北,京开路两侧,鹿城路以东,马颊河以西。该项目共包括四个部分,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5亩,其中:①西南角地块总占地面积约315亩;②西北角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25亩;③东北角地块总占地约355亩;④东南角地块总占地约110亩。项目预算总投资约1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1.西南角地块:
居住用地约104亩
容积率≤3.2
建筑限高≤85米
绿化率≥35%
商住混合用地约26亩
容积率≤3.6
建筑限高≤90米
绿化率≥30%
零售商业用地约14亩
容积率≤2.5
建筑限高≤25米
绿化率≥25%
公园绿地约64亩
防护绿地约3亩
医院用地约14亩
道路占地约90亩
2.西北角地块
商业用地约87亩
容积率≤4.0
建筑限高≤100米
绿化率≥25%
公园绿地约35亩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约10亩
环卫用地约1亩
道路、防护绿地占地约92亩
3.东北角地块
居住用地约66亩
容积率≤2.0
建筑限高≤60米
绿化率≥30%
商业商务用地约60亩
容积率≤2.0
建筑限高≤60米
绿化率≥30%
行政办公用地约62亩
加油站用地约10亩
道路、防护绿地、公园绿地约157亩
4.东南角地块
居住用地约70亩
容积率≤2.5
建筑限高≤60米
绿化率≥30%
商业用地约40亩
以上为改造项目一般性规划指标,单元控规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规划为准。
二、回迁安置办法
回迁安置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建设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安置房屋,具体标准为:
1.安置房屋为高层楼房,官路口村民需建设约6.6万平方米安置房(最终以实际安置量为准),国有土地按照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选择产权回迁安置的按照1:1进行面积置换(新旧房屋互结差价);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照选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2.开发企业为出资建设商业及功能齐全的社区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由村委会集中管理,商业部分由村集体按照4500元/㎡回购。享受五路一桥政策的商业,根据群众意愿置换安置或按政策予以货币补偿。
3.土地及地上物的补偿纳入改造成本。
三、规划设计要点及改造要求
1.改造范围内的道路、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市政、公益设施,全部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规范标准和审核通过的改造规划进行投资建设。新建区内幼儿园、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必须齐全,所有配套建设要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房屋内水电暖安装齐全,室外管线配套、道路硬化、小区绿化等齐全,达到综合配套标准。
3.《北入市口改造项目安置补偿方案》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办事处研究同意,并与95%以上群众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后,方可启动实施。期间形成的费用成本和时间成本由准入企业承担。
4.拆迁工作启动前,必须通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决杜绝未批先建。
5.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前,投资方需交纳诚信金。
四、项目实施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商,华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洽谈,组织评分后择优确定投资方。投资方应按要求完成安置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配套建设,负责及时足额提供征收补偿资金,参与项目规划范围内土地招牌挂。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改造项目享受濮政〔2013〕52号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棚户区改造相关优惠政策(最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优惠政策执行)。改造后落地产业符合《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开放招商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濮政〔2017〕38号)文件支持范围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项目招商单位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
六、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不接受挂靠资质报名,发现挂靠行为,没收诚信金)。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濮阳市华龙区丽都路崛起时代C座14楼城市更新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韩 冰
联系电话:18539379569
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8:00——2019年7月3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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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濮阳公布重大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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