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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特别新闻发布会。私募股权基金监管部部长陈自强、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会长洪磊出席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员工考核等相关政策和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目前,社会非常重视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在资格方面会受到不同对待吗?
答:今年2月5日,基金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注册的公告》,明确了各类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和四种获取资格的方式。除考试外,在最近三年内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管理平均年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的人员,以及通过证券、期货、银行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的人员,只需通过科目1(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即可视为获得基金资格。
在公告发布的同时,基金行业协会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优化基金资格考试安排,增加适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考试科目。预计考试大纲将于今年6月发布,相应的考试科目将于9月增加,考试教材将于年底出版。此外,基金行业协会正在努力研究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范围,并正在制定具体措施。
资格审查基金按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收入全额上缴财政。财政部统筹安排考试经费,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并定期接受国家审计。
2.问:自2月5日公告以来,私募基金经理注册申请的通过率很低。未通过注册的机构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公告发布后,申请新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和基金备案补充注册法律意见书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少。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未遵循私募办法规定的专业管理和冲突预防原则,兼营非金融业务和信贷业务。拟同时从事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业务,或同时从事其他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且未设定相应的制度安排。二是法律意见书未能认真核实申请机构的人员、资金、住所和设施,未能有效确认机构实收资本信息,未能确认有足够的资本保证机构有效运行。第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符合申请机构的实际业务,甚至简单照搬模板,相关制度不具备有效实施的现实基础和条件。最近,随着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相关要求的逐步了解,申请审批的情况有所改善。
3.问:基金行业协会将如何清理5月1日前未展出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
答:基金行业协会将遵循务实、区别对待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相关清理工作。据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前已注册12个月的私募基金经理约有2000人,在2016年5月1日前既未提交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首次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协会将根据公告要求予以取消。
据初步统计,今年2月5日前已注册12个月并在2016年5月1日前提交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经理有500多名,首次提交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经理有600多名。鉴于前期相关机构对公告的理解和执行实际进展缓慢的客观情况,基金行业协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推迟办理时间,相关机构仍可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继续办理相关业务。如果此类机构未能通过法律意见并在2016年8月1日前完成首只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的备案,将取消注册。
需要说明的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取消没有会展业的机构的注册不是自律处分,也不影响该机构今后在必要时重新申请注册。私募机构没有必要“保护自己的壳”。注册机构仍需按规定履行季度和年度信息报送和信息更新义务。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可列入非正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4.问:私募机构被暂停在新三板上市已经很久了。证监会跟进的政策安排是什么?
答:去年12月底,各界对新三板上市的私募股权机构融资金额大、次数多、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出质疑。他们认为自己偏离了股权转让制度支持创新创业和中小企业成长的定位,我暂停了相关企业的上市融资。随后,我将赴各地调查私募机构的上市情况,研究私募机构的上市估值、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等问题,并抓紧完善相关制度安排。目前,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具体政策意见将在研究明确后尽快发布。
5.问:中国证监会如何看待私募股权基金股票的拆分和转让?
答:根据法律法规,私募股权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的收益权只能募集并转让给合格投资者,单只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应达到法定上限。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募集、出售或者转让契约型、公司型或者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基金收益权,应当遵守上述规定。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就开始关注市场上这种行为的存在。我已经查处了上海一家非法拆分转让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机构,并督促该机构进行整改。我在3月18日发布了一份新闻稿,明确了监管政策和要求。我们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监控,加大对非法开展私募产品分拆和转让业务的查处力度。
6.问:中国证监会有什么措施支持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
答:为了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基金在支持创新创业、支持高新技术和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我将积极推进相关促进政策。一是与财税部门沟通,推动为各类私募股权基金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和社保资金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比例,鼓励企业年金和各种公益基金等长期资本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第三,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产品,研究发行股票和债券相结合的产品,提高风险投资机构的融资能力。
在随后的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张笑君发布了五项内容:一是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遏制商品期货市场过度投机;二是中国证监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三是修订后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四是《关于证券期货基金经营者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意见》;第五,对7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详见官方网站新闻、证监会公告和证监会令),最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近日,中国证监会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原浙江省监管局局长潘实施行政处罚。作为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对此有何评论?
答:经依法调查,我发现原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局局长潘在公司内部交易巨化科技,非法持有和买卖股票。经过必要的程序后,我最近正式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证监会曾处理过潘通过操纵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问题,并解除了他的党籍和公职。
中国证监会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处理,严格执法,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潘作为监察干部,知法犯法,得到了深刻的教训。作为一个监管部门,中国证监会要求市场做它想做的事情,它自己的干部和工人应该带头。监管中没有“法外飞地”,执法部门平等对待每个人。中国证监会将以中央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夯实制度牢笼,特别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重点部门和敏感岗位的监督制约,不断培育监督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坚决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标题:2016年4月29日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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