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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2016年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应充分发挥法制在支持和保障证券期货监管执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对2016年立法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

2016年,中国证监会计划制定和修订26项监管立法。其中,11个项目被列为“年度重点引进项目”。具体包括:(1)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加强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再融资的监管;(二)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审查;(三)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制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加强对证券期货业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4)修改《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私募股权基金活动的监督管理;(五)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行政违法行为认定规则》和《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和保障监督执法;(六)修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此外,中国证监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还根据监管执法的实际需要,将其余15个监管立法项目列为“需要适时研究和出台的项目”。

证监会印发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的法律基础,2016年中国证监会将继续与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合作,推进《证券法》和《期货法》的制定和修订,研究推进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制定和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条例》,研究推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完善。

标题:证监会印发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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