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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1日在官方微博上发文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上海限购住房中,非本地户籍家庭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由‘连续缴费5年及以上’改为‘累计缴费5年及以上’。”据了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将严格执行“上海九条”新政的规定,即将本市非户籍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年限调整为“购房日前连续缴费五年以上”,不做政策调整。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说法,如果一些购房者在正常情况下由于劳动力和就业的变化而停止纳税或缴纳金属,他们应该被视为连续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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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上海市住建委澄清: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政策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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