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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6年4月21日
1个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基金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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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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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基金表现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营运基金的各项开支。计入费用后,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入是指基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的余额。当期利润为当期已实现收入加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3.本基金自2015年11月18日起增加其丙类股份,丙类股份将自2015年11月19日起存续。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报告期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局瑞丰混合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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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瑞丰混合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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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基准收益率= 60%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0%×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收益率,业绩基准在每个交易日重新平衡。
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增长率变化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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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和对象的规定: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为0-95%,投资债券、现金等固定收益资产的比例为5-100%,权证投资的比例不超过基金净值的3%,同时持有一年内到期的现金或政府债券的比例大于或等于5%。该基金成立于2013年11月6日,自基金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开放。开放期结束时,相关比例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2.本基金自2015年11月18日起增加其丙类股份,丙类股份将自2015年11月19日起存续。
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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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基金第一任基金经理的任命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命日期和前任基金经理的离职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符合《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商局瑞丰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等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贸易的特殊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所有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数据库,并制定了建立和维护备选数据库的明确程序。公司拥有完善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投资决策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超出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所有内部投资组合开放,投资研究层面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不公平。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当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当日反向交易。如果由于投资策略或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导致当日发生反向交易,本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做好记录以备日后参考,但完全按照相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
报告期内,基金的所有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在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中,未出现单方面交易量少于当日证券交易量5%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分析:
2016年第一季度,经济继续下行,房地产市场销售继续回升,但销售向投资的传导不畅,制约了后期经济复苏。投资领域的房地产、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投资增速继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3月份,pmi数据为50,显示出短期经济复苏的迹象。但是,从房地产销售的角度来看,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销售主要是以二手房交易为主,三、四线城市的销售仍然低迷;由于一、二线城市新增土地供应有限,房地产投资持续放缓,说明销售向投资的传导并不顺畅,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仍以去库存化为基调,后期能否持续提振经济还有待观察。
自今年年初以来,Cpi持续上升,而ppi仍处于通缩区间,但同比降幅有所收窄。受生猪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猪肉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上涨,接近历史高点。此外,ppi受到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短期反弹的影响,通缩水平已经收窄。
自第一季度以来,总体货币政策一直保持中性。在公开市场操作方面,年初以来的交割规模在3月份基本恢复;3月初,央行将RRR利率下调了0.5个百分点,这是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但不是为了大幅放松。
债券市场综述:
自年初以来,由于信贷数据超出预期和通胀上升等因素,长期利率持续波动;与此同时,央行在3月初的RRR降息超出了市场预期,短期利率略有下降,导致收益率曲线略微变陡。就信用息差而言,自年初以来,aa+和aa相对于国债的信用息差一直是主要的息差,而且息差一直保持在历史低位。
股票市场评论:
第一季度,股市大幅下跌,跌幅最大,超过20%,春节后有所反弹。
基金运作回顾:
回顾2016年第一季度的基金运作,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按照既定的投资流程进行规范运作。在债券投资中,根据市场情况的节奏变化,及时进行合理的组合调整。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截至报告期末,招商局瑞丰混合计划A的净份额为1.395元,招商局瑞丰混合计划C的净份额为1.392元。招商局瑞丰混合赞助a股净增长率为0.50%,同期基准增长率为-7.68%。基金业绩高于同期基准,幅度为8.18%;招商局瑞丰发起的a股净增长率为0.4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7.68%,基金业绩比同期基准高出8.11%。主要原因是该基金的主要目的是稳定收入,而股票头寸相对清淡,而股市却大幅下跌。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者基金净资产值少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未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少于5000万元的情况。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的基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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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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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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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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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按公允价值占报告期末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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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5.8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认股权证。
5.9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股指期货合同。
5.9.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通过对冲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交易,主要目的是管理市场风险和调整股票头寸。
5.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合同。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人未受到监管部门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众谴责或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池,基金管理人要求股票在从系统和流程中购买之前先入库。
5.11.3其他资产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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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转换期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在转换期内没有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十大股票限制流通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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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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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总认购份额包括股息再投资和转换份额,总赎回份额包括转换份额;
2.本基金自2015年11月18日起增加其丙类股份,丙类股份将自2015年11月19日起存续。
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1基金管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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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管理人发起持股承诺期为3年;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没有变化。
7.2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交易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8.报告期末保荐基金持股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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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上述股份总数为扣除认购费后的股份总数,含利息结转股份;
2.基金的发起基金提供者只是基金经理。
9参考文件目录
9.1参考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局锐锋灵活配置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3.《招商局瑞丰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基金合同》;
4.招商局瑞丰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托管协议;
5.招商局瑞丰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招募说明书;
6.招商局瑞丰混合发起证券投资基金灵活配置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9.2存储位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9.3访问方法
以上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查阅,或在工作时间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如果投资者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基金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站:http://www.cmfchina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标题: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7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