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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6年4月21日
1个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6年4月20日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基金产品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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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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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营运基金的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2.当期已实现收入是指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的余额,当期利润是当期已实现收入加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报告期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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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基准收益率=沪深全能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9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业绩基准在每个交易日重新平衡。
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增长率的变化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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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5%,投资于沪深全志证券公司指数成分股和替代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不低于非现金资产。80%;在每个交易日结束时,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所需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应持有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一年内到期的政府债券。基金成立于2014年11月13日,基金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运作。在开放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满足上述要求。
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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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基金第一任基金经理的任命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命日期和前任基金经理的离职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符合《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商局指数级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贸易的特殊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所有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数据库,并制定了建立和维护备选数据库的明确程序。公司拥有完善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投资决策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超出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所有内部投资组合开放,投资研究层面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不公平。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当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当日反向交易。如果由于投资策略或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导致当日发生反向交易,本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做好记录以备日后参考,但完全按照相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
报告期内,基金的所有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在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中,未出现单方面交易量少于当日证券交易量5%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根据国内宏观经济数据,经济表现出积极迹象和稳定迹象,货币政策相对宽松,略有收紧趋势。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综合指数下跌14.40%。从市场风格的角度来看,在报告期内总体呈下降趋势。从行业来看,食品饮料、银行、矿业、有色金属、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行业的降幅较小,而计算机、通信、机械设备、媒体、综合行业等行业的降幅较大。在基金运作方面,在报告期内,我们对市场趋势保持中性看法,整体持仓量保持在94.5%左右,基本完成了对基准的跟踪。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净股值为0.808元,报告期内的净股值增长率为-14.23%,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13.55%。该基金的净业绩比业绩基准差0.68%。主要原因是每日买入和赎回相结合导致头寸变动导致的净值偏离。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者基金净资产值少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未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少于5000万元的情况。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的基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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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指数投资股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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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在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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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按基金公允价值占净资产价值的比例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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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基金需要被动复制指数成分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基金托管银行批准,基金在报告期内参与了招商证券的投资。
5.3.2报告期末,前五名股票的投资明细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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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债券。
5.5按公允价值占报告期末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债券。
5.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5.8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认股权证。
5.9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股指期货合同。
5.9.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经理可以利用股指期货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标,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从而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本基金主要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运行趋势,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并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有效跟踪目标指数。此外,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实现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和赎回、大额分红等。,并对冲由于其他原因无法有效跟踪基础指数的风险。
5.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合同。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十大证券为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776)、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783)、方正证券(股票代码660)
1.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
2015年11月30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未按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2015年12月7日,公司涉嫌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2.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
2015年9月12日公布,截至调查日,海通证券有120名客户使用homs系统进入主账户。对于上述客户,海通证券未能按要求收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保证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可读性,未能采取可靠措施收集和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相关的信息。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清洁度和社会危害性,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万元,并处罚款8595.9万元;三名涉案重要人员被罚款10万元,另外四名涉案人员被罚款5万元。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海通证券因融资融券合同展期而停牌三个月(根据相关规定,融资融券合同最长期限为六个月)。行政监督措施、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3.华泰证券(股票代码601688)
2015年4月7日,华泰证券公布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融资融券不合格、融资融券风险承受能力不足、部分客户未按规定方式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法行为严重的,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督措施,限期纠正。
2015年4月24日公布,由于华泰证券营业部为一名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的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与该客户签订了《担保书》,承诺为其提供他人的信用账户(未实际使用),安徽证监局决定采取监管措施,向营业部发出警示函。
2014年9月6日,宣布华泰证券管理的华泰紫金增强型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华泰紫金定期轮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同一天或隔天进行不同计划间的间接债券交易。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对华泰证券实施了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未能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责令公司改正。
2015年9月12日公布,截至调查日,华泰证券的516名客户使用了homs系统和同花顺系统访问其主账户。对于上述客户,华泰证券未按要求收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保证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可读性,未能采取可靠措施收集和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相关的信息。中国证监会责令华泰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罚款54,705,825.00元;两名涉案人员被罚款10万元。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4.招商证券(股票代码600999)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招商证券存在向不合格客户融资融券的问题,经处理后仍未纠正,因此进行了通报批评。
2015年5月29日,由于招行证券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集中交易主备份系统数据复制同步软件异常未能及时处理,深圳证监局决定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向公司发出警告信,责令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置。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5.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
2015年9月10日,广发证券因未按要求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违法案件,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6.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
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发现公司开展研究报告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与部分研究报告转载机构签订协议,违反了《证券研究报告出版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8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二是公司部分研究报告的审阅者和外部传递渠道不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严格执行,未能及时识别和防范业务风险。中国证监会决定采取监管措施,向公司发出警告信,要求公司更加关注操作风险,加强内部控制,依法合规经营,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16年3月18日,长江证券作为武汉四方交通物流有限公司2014年中小企业民间讨债项目的受托人,未能尽职尽责,被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发出警告信。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7.方正证券(股票代码601901)
方正证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采用特别决议表决方式;同时,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截至本决定发布之日,各方尚未就上述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达成一致意见。此外,方正证券的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制不完善。2015年1月1日,方正证券取消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法满足2015年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的前提条件。此外,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及时发布取消公告,前提条件已经不存在,也没有需要考虑的事项。基于上述两个问题,2015年1月29日,方正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对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2015年5月18日,方正证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以下问题:1 .年度报告、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金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告等报表违反了证券公司会计准则和净资本计算规则。二.自2014年9月以来,所持有的股票证券的市场价值与其总市场价值的比率已超过监管标准。三、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完善。受北京证监局委托,于2015年6月15日前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15年9月12日公布,2015年初,公司接入浙江何新同花顺网络信息有限公司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同花顺”系统)。对于上述具有外部访问权限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公司没有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没有对外部系统访问权限进行有效管理,缺乏对相关客户身份的了解。截至调查日,公司客户中有284个主要账户被homs系统、铭创系统和Flush系统访问。对于在homs系统等外部系统中因非法资金划拨和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相关规定而导致的问题,公司在了解和关注的同时,并没有实施有效的回访和检查程序来了解客户身份。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罚款17,434,178.26元。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8.太平洋(股票代码601099)
2016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云南省证监局的处罚决定。温州瓯江路证券营业部部分经纪人涉嫌违规为客户融资提供便利。该问题是在公司内部检查中发现的,但未能及时纠正,内部控制不完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经济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云南省证监局责令该公司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2月24日暂停开立新的证券账户一个月。暂停期间,公司不得增加新的经纪客户。
2015年12月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决定,原因是本公司未经中国结算公司同意,擅自开展异地开户创新业务,违反了《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关于开户机构应按照中国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投资者办理异地证券账户业务的规定。以及《证券账户非现场开立实施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开户机构采用《暂行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方式进行证券账户非现场开立的,应当征得中国结算公司同意后实施。中国结算公司对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自2015年11月28日至2015年12月27日,暂停本公司非现场开户业务资格,不再通过非现场方式办理a股、b股和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新开户业务。
股票投资决策过程描述:因重复指数而被动持有。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池,基金管理人要求股票在从系统和流程中购买之前先入库。
5.11.3其他资产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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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十大股票限制流通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5.11.4.1投资十大股票流通限制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没有流通限制。
报告期末5.11.4.2积极投资的前五只股票的流通限制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积极投资的前五只股票没有流通限制。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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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拆分变动份额是指基金三级股与基金份额转换变动份额之间的匹配转换份额。
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1基金管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2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交易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8供将来参考的文件目录
8.1参考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局沪深证券公司设立指数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3.“招商局CSI是指指数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证券公司的基金合同”;
4.《招商局指数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局证券公司指数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局沪深证券公司指数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8.2存储位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访问方法
以上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查阅,或在工作时间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如果投资者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基金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站:http://www.cmfchina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标题: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7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