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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最近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签署了2016-2019年税收合作协议,以进一步支持“十三五”期间中国的税收制度和征管改革。
王军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副总裁格拉索和财政经济司司长加斯帕尔会谈时表示,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意义重大,合作前景广阔。
首先,双方的长期合作富有成效。20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中国税制改革过程中,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改革和《税收征管法》修订过程中,提供了大力支持,在技术培训、资金援助和专家咨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认真落实新的合作协议。中国税务机关将继续深化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在此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十三五”期间的税制改革,加快实现中国税收现代化目标。
第三,巩固和提升合作交流平台。希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在引导制定国际税收规则、促进国际税收公平、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我也希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分享中国税收改革和发展的做法和成果,共同推动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政策和管理水平。
标题:国家税总与IMF签署税收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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