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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广东省税收系统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实施办法》。本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统一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明确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即同一税务违法行为不得超过两次罚款;统一自由裁量权基准,对与国家税收相同或相近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同等处罚,并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降低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在操作层面,在保持执法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国家税收征管业务的差异,便于国家税务执法机构单独申请。

标题:广东统一 税务处罚裁量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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