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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据中国工商报官方微博报道,4月2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企业因未妥善履行进货检验义务,将原产国台湾的商品标示为销售错误,并被上海市工商局检验总队罚款20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工商报)

根据国家信用新闻公示系统(上海),2008年8月5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企业在淘宝网官方旗舰店和线下店出售了日本原装进口外包装上印有“made in taiwan原产国:台湾”字样的钢制室内衣架商品119个。 由于当事人没有妥善履行进货检验义务,上述商品进入市场销售,销售的数量无法统计。 事发后,当事人更换涉案商品外包装,整改。

“无印良品商品将台湾标注为“国家”被罚20万元”

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肇事后下架相关商品,销毁外包装,检验总队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

“无印良品商品将台湾标注为“国家”被罚20万元”

据悉,今年1月30日,无印良品因《年秋冬家具目录》插图中存在台湾标记错误等问题,向国家测绘地理新闻局通报。 相关案件成为该部门通过完善“问题地图”的专业行动举报的第一个典型案件。

标题:“无印良品商品将台湾标注为“国家”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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