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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廖书曼 任实际慧)“这几年,教育部大力推进各大学大学章程的制定,实施依法治校。 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加强监督切实贯彻章程是重要的一步,需要从外部引进智囊团和民主监督机构。 ”。 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武汉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晓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把加强和贯彻监督作为实施依法治校的关键。

武汉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晓红。 记者廖书曼摄

李晓红介绍,依法治校在武汉大学已经推行多年,关联制度一直在不断探索和完整。去年武汉大学章程由教育部正式核准并颁布,今年起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依法才能善治,制定并颁布大学章程是依法治校的前提。章程中规定的行政权与学术权的分离,师生员工权利保护细则,决定程序细则等都是之前规则的进一步凝练和完整。” 李晓红并且指出,在依法治校中引入外部智囊团和民主监督机制很有必要。大学章程中规定学校架构有理事会(董事会),其中理事会融合、吸收社会资源,将校友、政府官员、企业广告主纳入,为高校重要一些事项决定提供咨询,并且也发挥着重要的民主监督作用。 怎么监督大学章程切实贯彻实施是李晓红校长关注的问题。他表示,成立大学章程实施监督委员会是比较有效做法。“这个监督委员会可以由本校教师、外聘专家、职工和学生代表、法律界代表等人员构成,对大学章程实施过程进行专门监督。通过民主监督机制保障章程贯彻实施。”

标题:“武大校长李晓红:实施依法治校的关键在监督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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