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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北京7月18日电(记者李延霞、吴雨)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18日共同发表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支付、网络贷款、股权筹措融资、网络基础

人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近几年中国网络金融发展迅速,但暴露了一些问题和风险的危险性,第一包括领域的迅速发展“门槛、规章不足、监管不足”。 顾客资金的安全性有危险,很多经营者发生了“卷逃”。 工作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有经营风险的信用体系和金融顾客保护机构不健全,工作单位的报纸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 为了鼓励网络金融的创新和快速发展,必须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应对社会和行业的关注。

《指导意见》提出了鼓励创新、支持网络金融稳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鼓励网络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工作机构相互合作,扩大工作机构融资渠道,政府放权和执行,完善财政

《指导意见》确立了网络金融第一产业状态的监督管理责任分工。 人民银行负责网络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 银监会负责网络贷款和网络信托和网络费用金融的监督管理的证监会负责股票采购融资和网络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的保监会负责网络保险的监督管理。

另外,《指导意见》还介绍了网络领域的管理、顾客资金的第三方储蓄制度、新闻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顾客权益保护、网络和新闻安全、洗钱和金融犯罪防止、加强网络金融领域的自律性、监督管理协调 其中,人民银行与有关部门合作,成立中国网络金融协会,领域自治机制在规范工作机构市场行为和保护领域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标题:“我国出台网络金融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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