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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郑州7月20日电(记者李鹏)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获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放弃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家庭可以享受货币化补助金,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

2013年,郑州市全面推进“三房合一”新机制,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统一为“公共租赁住宅”,不只出售租赁住宅。 根据平稳过渡、最新政策,取得了“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但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家庭,从即日起可以向郑州市保护性住房事务所申请货币补助金。

据介绍,补助金以一套90平方米为最高标准,补助金标准为每平方米800元,不足90平方米的倒卖商社按实际购买面积支付补助金。 另外,享受优惠政策住宅(住宅改革、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的家庭扣除享受政策住房的面积。 据介绍,申请货币补助金的期限是2015年12月31日,购房合同签订补助金的期限是2016年6月30日。

标题:“郑州:弃购经适房转购商品房可获每平米8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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