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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阅兵良好的空气质使人们欣赏了蓝天的美丽。 为什么要让蓝天总是存在,把人民大众的期待变成现实?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大气法》),对此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潘岳表示,新《大气法》拽住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个主线,为推动大气污染物全防全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记者:这次修法的亮点在哪里?

潘岳:新《大气法》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通篇都是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的,其中确定提及“大气环境质量”达36次之多,接近所有条文的1/3,这正是此法的最大亮点。 另外,《大气法》修订充分体现了新闻公开和公众参与,整个过程完全开放,听取公众意见串通始终。以“公开”为例,新法中要求公开的有11处规定。 如新《大气法》确定要求,制定标准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约谈地方政府的情况、要点排污单位名录、建设单位新建项目的环评文件、要点区域内的大气监测新闻和源解析结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突发重大环境事情监测新闻等都要向社会公开;环保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方便公众举报,并反馈举报解决结果。

记者:新法如何使环境质量的改善与平民的直接感受一致?

潘岳:修法过程中,很多环保专业的人士认为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但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考核质量改善比考核总量减排便于公众监督,这完全正确。新《大气法》已经吸纳了这些意见。环境质量的改善是检验环保从业的唯一标准,环保部门需要在过去从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整从业思路,改进考核做法,直接回应公众的期待,让环保考核从业和老百姓的感觉直接挂钩。 一是既要抓要点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影响大气质量的因素很多,改善大气质量要全防全控。要从质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环保从业要点,而不局限于部分领域和公司的一两个指标。 二是既要抓区域总量减排,更要抓点源排放达标。目前公司排放超标相当普遍,强化公司排放必需达标是基本要求,倘若公司排放达标而区域环境质量仍然超标,那就应当实行总量控制。 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业公司等固定源外,对于机动车船等流动源和农业面源也要严格控制其污染物减排。

记者:如何使“apec蓝色”“阅兵蓝色”成为常态?

潘岳:现在公众无不怀念“apec蓝”与“阅兵蓝”,并且也无不忧虑蓝天易逝,“好景难常”。良好的环境质量既要各级政府勇于担当,也要环保部门监管到位;既要公司改变生产方法,守法达标,也要公众转变生活习性,所有人参与。同呼吸、共命运,大家一同携手留住美丽蓝天。 修订《大气法》,大家有权知情、参与和监督,有责任积极建言献策。希望社会各界不仅关注大气法的修订,也要关注今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不仅关注立法,也要关注法律的实施,再好的法也要看能否真正执行到位。

(本报北京9月7日电本报记者叶乐峰)

标题:“怎么让“阅兵蓝”成“常态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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