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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六一》,在外面玩一天,明天直播。 ”。
年6月1日,14岁的小新请了一天假,在自己通过v认证的本微博上向粉丝发出了这个通知。
年,12岁的小新参加了“熊猫tv”的平台,开始了“英雄联盟”游戏的视频转播。 当时担任播音员的他发现月收入达到了3万元。
像小新这样的未成年动画播音员在现在的播音员领域并不少见。 但是,关于这种行为,社会争论的声音也一直存在。
对此,湖北省武汉市开始了制度层面的探索。
与备受瞩目的未成年人担任视频播音员相比,在2月1日开始实施的《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视频转播网站邀请未成年人担任播音员,或向未成年人提供播音员注册频道时,需要与未成年人的父母
许多专家最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武汉以立法形式规定未成年人担任播音员,具有强制约束力,有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太简单了,不能完全处理互联网超越地区等问题。 因此,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建议规范这种行为。 ”。
未成年人的直播有很多混乱
关于12岁的小新与视频直播平台签约做游戏播音员一事,母亲表示了支持的态度。
“12岁的孩子过了钢琴10级加入围棋代表队就被称为天才儿童,为什么打游戏高手不是天才呢? ’新妈妈说。
在家人的支持下,小新开始专心于实务室的游戏转播。
两年多过去了,小新的游戏直播道路依然在继续,名声越来越高。 现在,在“熊猫直播”中,有81万客人订阅了小新的直播。
令人担心的是,未成年人担任播音员的视频转播有很多混乱。
年12月,某现场直播平台被指出是未成年人脱衣等直播,报道了直播中频繁出现性含蓄动作。 一个小学生说裸体直播不是钱,而是“有趣”。 她为自己的粉丝比同学多而骄傲。
不仅如此,一点直播也在学校设置了场景。
“在一个现场直播平台上,一位客人在课堂上发布了小学生通过‘跳舞’被同学看到的视频。 其评价量为2.6万次,评论数为998,网民发表评价和评论是因为这个小学生跳舞的样子很有魅力。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裕华路派出所指导员唐明宇举例说。
在最近举行的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唐明宇在提出的建议中提出在河北省校园内规范网络直播发布平台、小视频软件发布等行为。
担任播音员有负面影响。
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陈一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成年人的身心处于成长阶段,无论在知识结构、社会经验、人生经验、价值观念方面,都处于稚嫩的快速发展成长时间,性格不稳定,容易受到影响
“现在网络播音员已经成为职业,全职工作对未成年人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兼职工作必然会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如果长期面对电脑和手机,必然会发生视力下降等身体伤害。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得中毒症,溺水,很难摆脱。 另外,网络的虚拟性必然会影响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的正常人际关系,在未成年人的行为模式培养之前,这种负面影响会变得难以想象,有可能发生人际关系障碍等问题。 ”。 陈一日说
从陈一日来看,更严重的是,由于网络主播的一对以上开放性和互动特征,未成年人容易受到网络低俗、不良文化的影响,容易形成心理障碍,做不良行为。 “现实中,网络主播收获的不仅仅是称赞和称赞,还有很多轻蔑、谩骂、误解和讽刺,甚至有威胁和教唆,未成年人允许网络转播就像把肉放在砧板上一样,未成年人是如何 ”。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赵占领特约研究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未成年人做网络播音员与他们的首要任务不一致。 “未成年人还是处于学习知识、提高能力的阶段,当然也不排除他们可以参加有益身心的活动。 但是,如果做网络播音员以此为业,必然会偏离原来的生活重点。 ”。
“未成年人成为网络播音员后,他的粉丝可能大多是未成年人,但如果播音员的行为不当,容易对其他未成年人产生稍差的模范诱惑作用”赵占领说。
陈一日认为,在直播过程中,同龄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模仿、登顶、直播界流行的奖项规则,可能会在双方的内心和成长过程中产生不可估量的潜在影响。
武汉条例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优先保护
根据本微博数据中心发布的《发现直播领域内在报告书》,截至报告书发布时,全国共产主义者拥有200家现场发布平台,11岁至16岁的网络主播占总数的12%。
根据网络播音员的基数,这样的占有率不少。
近年来,各地也在探索播音员对未成年人的规范方法。
年,许多从事网络表演的主要公司负责人共同发表了《北京网络直播领域自律条约》,所有主播都需要实名认证,承诺不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主播注册通道。
但是不久前某现场直播平台的未成年人脱衣服,用露体直播,粉碎了领域自律的初衷。
在这种背景下,《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颁布备受关注。
“到目前为止,关于禁止未成年人网络播音员,只以领域自主条约的形式,由各网络直播发布平台自行执行,但由于这种形式没有法律强制力,实践中的效果也不太理想,互联网 现在武汉以立法的形式做出了确定规定,对规范未成年人成为网络播音员的行为更有效。 ”。 赵占领指出。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王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条例的规定总体上符合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未成年人担任网络播音员的行为本身不是我们普遍认知的纯粹受益的行为,虽然不容易说,但这是适合8岁以上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的行为。 条例规定未成年人担任播音员需要监护人的同意,这代表了对未成年人特别优先保护的立法精神,总体上符合民法总则的相应规定。 ”。 王雷说。
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
专家说,《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起着模范作用,也有不完善之处。
王雷认为条例对未成年人担任视频播音员的规定太简单了。 例如,对于未成年人担任播音员后从事的其他网络行为,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如如何评价这是纯利润的行为、如何评价这是符合年龄、智力的行为等。 ”。
“没有在比较条例中细分的文案,需要按照民法总则的下位法进行细分,对未成年人不同类型的网络行为进行分类。 例如,它们是纯粹受益的行为,它们是适合年龄、智力的行为,它们是被严格禁止的行为等,需要国家级立法规定。 ”。 王雷说。
“允许未成年人从事职业并获得报酬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募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 《禁止童工规定》等法规也规定禁止采用童工。 ”。 陈一日指出。
“根据武汉条例,视频转播网站邀请未成年人担任播音员,或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播音员登记通道的,必须征得未成年人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但是,规定“征收”的方法尚未确定。 是面对面征收、信件征收、电话征收、网络邮件征收、网络注册协议征收中的一种,还是两种? 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这一规定都不是对未成年人网络转播的限制,而是为全面开放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转播提供了授权的法律依据。 ”陈一日说。
对此,陈一日建议国家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形式,全面禁止未成年人网络直播平台账户的登记和作为网络主播的网络转播。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如果未成年人的直播复印件积极提高,就不会影响正常生活,没有必要全面否定。 但是,在未成年人的直播中,一定要实时监视,如果出现非法复制,必须立即停止。 ”。
专家认为,由于网络的无边界性,地方立法不足以将未成年人阻止在恶劣的网络直播之外。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认为武汉一地的立法不足以形成完整的保护机制,使该地方立法上升到全国立法,以法律的强制力确保未成年人不得擅自参与网络播音员行业, 然后要制定等级标准,规范服装、表情、声音、行为。
“网络直播发布平台的经营超越了地区,地方出台法规只影响该地区有经营实体的平台。 这还有局限性,建议通过全国性立法处理”赵占领说。
文|蒲晓磊
来源|法制网
本期|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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