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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SASAC)获悉,为加快省属企业改革,青海省近日制定了《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省属企业重点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制度改革, 完善以管理资本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促进国有资本(Aiji,净值)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据《西海都市报》12月23日报道,根据《意见》,青海省将深化三项企业制度改革。2017年启动了三资企业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全面推进,力争在激发企业活力、增强竞争力方面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立省属企业财务总监制度,到2018年底实现企业财务总监全覆盖。建立省属企业法定董事制度,确保法定董事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营活动、重要规章制度和重大合同的监督,有效防范企业风险。
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规范省级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建立和完善公司运行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兼并重组、关闭清算、管理升级审批、转型升级和破产清算,准确稳步推进,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到2018年基本完成处置工作。大力实施优势产业和产业整合,鼓励和支持省属企业整合矿产、农业、畜牧业、林业、医药、文化、旅游等产业;加快省属企业内部整合重组,重组非主业、非主导业和同行业。积极引进中央企业和各省(区、市)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我省省属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参股和持有省属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鼓励省属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相互合作等方式引进民间资本。
建立和完善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退出机制,促进国有资本从不具备竞争优势(Aiji、净值、信息)、产能过剩和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行业和领域退出;引导省属企业国有资本集中于优势资源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Aiji、净值、信息)、绿色低碳产业、生态环保、信息技术产业、公共服务产业等。一、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投资新能源、新材料、煤化工、光伏制造、高端装备、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等产业,努力打造1000亿元的盐湖化工产业集群,巩固中国最大的盐湖化工基地地位;提高有色金属地方加工转化比重,延伸下游深加工产业,扩大深加工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规模,打造国内重要的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集群;提高高精度特殊钢产品的档次和比重,发展高端装备、军工和核电用特殊钢、高强度特殊钢,加快建设我国重要的西部精品特殊钢生产基地;积极研发大型精密铸锻产品和深加工产品,支持机电系统、控制系统、零部件及配套合作产业发展。在保持国有资本对地方金融企业实质性控制不变的前提下,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增资扩股。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从顶层设计导向构建一批产业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协作平台,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循环经济发展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方面大力支持省属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创新动能,支持企业建设一批“双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政策,不断调动和激发企业创新潜力。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推动供应链、物流链和资金链的管理和创新,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重构价值链,提升企业价值创造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企业增加产品品种,推动资源利用向高效、清洁、安全转变,提高产品质量和供应水平,进一步满足和引导消费者需求。
此外,通过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明确企业党建工作的职责,重点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双向进入和交叉聘用的领导体制,完善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强化党管干部和人才的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两个责任”,可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标题:青海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 重点聚焦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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