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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业多年来要求的“排污许可证”已经过时。

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所谓排污许可证,即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对固定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的“一证管理”制度。它不仅仅是挂在墙上的“证书”,而是一个“小本子”,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申报、排放标准、监测方案、环保设施监管、限期治理、违法处罚等诸多内容。

根据规划,2017年将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并将排污许可证申请、发放、监管和执法的工作流程和信息纳入平台,逐步实现各地现有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到2020年,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将全部发放完毕。

“目前,这只是一个改革计划。国务院另行立法,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环境保护部还将发布有关污染物排放许可的配套规定。

“工具包”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

在《方案》颁布之前,当地版本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已经在各地实施,但它并没有成为环境管理工具包的核心。

据环境保护部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20多个省、自治区的环保部门已向20多万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

但是,据了解,目前的实施并不理想。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曾指出,各地实施的排污许可证技术体系不完善,实际排放量的确定方法全国不统一。一些企业仍然有多套排放统计系统,这也带来了数据混乱和权威的监测结果;认证的范围和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有许多固定的来源应当包括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中。

陈吉宁指出,在排污许可证制度顶层设计中,要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整合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排污费等环境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平台,实现排污企业建设、生产、关闭等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根据《规划》,排污许可证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相衔接,与总量控制制度相结合,为排污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率。

根据规划,新项目必须在实际污染物排放行为发生前申请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实施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当地环保部门的一位官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分析师,“理想的情况是,排污许可证将成为环境管理工具包的核心,环境评估、三同时和验收等系统可以在前面连接,而标准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费、排放交易、环境执法和绿色信贷等系统可以在后面连接。

“问题在于如何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通过加减乘除把这些系统连接起来。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制度挑战。”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官员的分析,很遗憾该计划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操作计划,但环境保护部需要制定一个更详细的操作计划。

一个企业,一个证书

根据《规划》,排污许可证将实行分类管理。

环境保护部将依法制定并公布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单,并考虑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确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类别。

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内的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以及环境影响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行业或企事业单位,应当简化排污许可证的内容和相应的自我监测和账户管理要求。

同时,中国将实行“一企一证”和“多污染物一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规定了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和排放目的地,并规定了污染控制设施、环境管理要求和其他相关内容。

其中,排污许可证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空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其他污染物也逐步依法纳入。

对此,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研究所副所长吴认为,欧盟实行综合许可,而美国实行水和天然气分许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综合排污许可证制度更符合分权化的要求。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固定污染源要分行业逐步实现全覆盖,火电、造纸企业要率先发放排污许可证。2017年,将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重点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发放排放许可证,2020年,将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发放排放许可证。

上述当地环保部门的官员指出,排污许可证制度将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行政许可环节,使企业不必像过去那样为不同目的报告不同的排污数据。“但在未来四年内,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将会完成,时间会有点紧迫,挑战会很大。”

标题:排污许可证2020年完成核发 实施“一企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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