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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到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资产管理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形成‘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行业基本文化;与国际一流资产管理机构相比,我国资产管理机构仍存在较大差距,核心竞争力、诚信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法律和监管框架以及监管能力需要改进和提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11月17日的《财经》年会上说。
尽管现阶段资产管理行业存在各种问题,但李超认为,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财富的积累以及居民投资和理财需求的不断提高,使得资产管理行业具有强烈的现实发展需求和巨大的发展空时。今后要进一步夯实基础,解决和消除行业发展中的问题和障碍,实现资产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约为60万亿元人民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逐渐积累,投资和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近年来,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各种资产管理产品日益丰富,参与者和投资者众多,管理规模大幅增长。资产管理行业对中国经济、金融和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其发展和监管面临新的挑战。
李超表示,中国的资产管理行业起步较晚。目前,资产管理业务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其内涵和外延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从实际角度看,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投资客户资产,客户获得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各种金融业务。除了知名的信托计划和公共基金,还有银行融资、经纪资产管理计划、基金账户、保险资产管理计划等。近年来,被市场广泛关注的万能保险不仅具有传统的担保功能,还具有很强的资产管理属性。
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底,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规模为银行融资26.3万亿元,信托计划15.3万亿元,公共基金8.4万亿元,专项基金账户16.5万亿元,经纪类资产管理计划14.8万亿元,私募股权基金5.6万亿元,保险类资产2万亿元。简单相加后的总规模为88万亿元。
“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一些资产管理产品相互借用‘渠道’,产品是嵌套和交叉持有的。剔除这些双重计算因素,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约为60万亿元人民币,与上年gdp总量大致相当。”李超说。
客观地说,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聚集了大量的社会资本,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和创新创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困难。
仍然需要高度重视四种类型的问题
李超认为,从分析近年来资产管理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来看,仍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法律运用混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各种“受人委托,代表客户理财”的资产管理产品,无论其名称如何,都应具有相同的法律关系。然而,目前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法律基础和法律关系是不同的。
第二,监管标准不统一。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由于历史原因,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在产品准入、投资范围、招募和推广、信息披露、资本资产托管、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等方面不尽一致,有些还存在较大差异。
第三,缺乏统一的监督。各种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变得越来越复杂。资金来源和交易结构横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它们嵌套在上层。不同监管机构对信息提交的要求不同。
最后,还有无形的“刚性救赎”。一些资产管理机构为了维护自身声誉,采取了固定收益和隐性担保等经营策略。它们虽然保证了当前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但却背离了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恶化了行业的经营环境,积累了行业风险。
有五种潜在风险
李超认为,上述问题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这不利于投资者保护。资产管理领域的法律适用主要反映管理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不明确的法律关系和不明确的风险和利益归属。不同的法律对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有不同的要求,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和程度也大相径庭。
其次,它导致市场分割。类似的产品根据不同的监管要求运作,导致资产管理市场严重分割。受基础资产市场分割和分业经营的限制,部分产品通过交叉投资和借贷渠道间接投资,导致产品结构复杂、透明度低;另一方面,资产管理产品被层层包装,这使得识别和判断风险变得困难,并且容易交叉感染风险。
第三,它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刚性赎回”的预期使得投资者只关注当期收益而忽略了风险的存在,这不利于形成“买家负责”的理性投资文化。
第四,很容易引发监管套利,增加系统性风险。一些机构,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业务转移等。在不同属性的业务之间转移资产,将业务从监管严格的市场转移到监管相对宽松的市场,变相规避监管要求。
第五,脱离现实,增加物质成本。实体经济是金融发展的基础,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资金还没有进入实体经济。相反,他们热衷于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进行货币投机,这不仅没有真正创造社会价值,反而延伸了投融资服务链,提高了融资成本。
标题:推动资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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