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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金融机构收到贵州省地方财政局的来信,要求收回财务部出具的承诺书,以方便部分企业融资。同样在贵州,一些地级市已经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对财务违规行为出具保函和承诺书。据悉,财政部敦促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此类自查自纠活动。例如,今年3月,福建省财政厅组织了一次自查自纠行动,对该省地方财政违规行为出具了保证书或承诺书。
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中心主任兼高级研究员黄智龙告诉《证券日报》,财政部禁止这种做法至少会产生两个积极影响。首先是打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和各种融资平台。真正削减国有企业的债务,使这种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能够真正按照市场化的债务工具融资;其次,它还将对防范金融风险和地方政府的金融风险起到积极作用。上述削减将使金融机构在向融资平台和地方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时更加谨慎和规范。与此同时,如果公共财政承担过多的经济职能和市场化职能,它将不堪重负,与改革的方向不一致。因此,上述削减也有利于控制地方金融风险。
“要降低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除了遏制地方非法借贷,我们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快税制改革,使地方政府有一个可持续和稳定的税收来源,而不应该过于依赖土地转让收入。另一方面,增量得到控制,当前的地方债务存量逐渐化解。虽然地方债务危机的风险通过地方债券互换计划在短时间内化解,但这些现有债务始终存在。此外,由于经济增长率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在过去一两年下降到一位数,改变空的时间和增加分母越来越困难。因此,在严格控制增量的前提下,逐步化解存量仍是未来几年的重点政策目标。”黄智龙说。
标题:财政部核查地方违规举债 控风险仍需控增量化解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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