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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文件。

《意见》提出了促进企业并购的七大途径及相关政策和环境支持措施。为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央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有关领导于10月10日齐聚国家新办,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介绍和解释。

在《意见》提到的七种方式中,市场化债转股受到了广泛关注。“以市场为基础的合法化是这种债转股的一个显著特征,它与前一轮以政策为基础的债转股完全不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强调了债转股的四个关键点。一是严禁“僵尸企业”、不可信任企业和产能过剩企业实施债转股;第二,相关市场主体独立决策,自担风险,享受自身利益。政府不承担损失责任,没有“免费午餐”;第三,债转股资金主要以市场化方式筹集,支持符合条件的执行机构专门为市场化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探索为市场化债转股发行公司债券,并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金融支持措施,鼓励和引导市场化债转股。第四,政府不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不搞“拉拉扯扯”。

国务院:七大途径降杠杆 鼓励三类企业实施债转股

关于市场化债转股目标企业的选择,连详细介绍了债转股的企业首先必须是遇到困难的重债企业,但这些重债企业必须是发展前景好、产业方向好、信用状况好的重债企业。文件特别明确了“三鼓励”企业,即由于行业周期性波动而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高负债导致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爱知、净值、信息);产能过剩行业前沿的高负债重点企业和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对于不能债转股的企业,文件明确提出了“四个禁止”,即“僵尸企业”,它们已经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希望,没有扭亏为盈的希望;禁止恶意逃废债务的严重不可信赖企业进行债转股;禁止企业债转股,这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库存增加;禁止债权债务复杂、不清的企业债转股。

国务院:七大途径降杠杆 鼓励三类企业实施债转股

然而,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兴否认了债转股可能主要是为了化解和转移银行风险的说法。

今年第二季度末,经外部审计师审计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仅为1.75%左右,资本充足率达到13%以上,拨备覆盖率达到176%。在列举了上述数据后,王兆兴表示:“中国银行业是安全稳定的,因此这种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化解银行体系的风险。”他强调,本轮债转股的债权范围还包括正常贷款等。,不是专门针对不良贷款的。

国务院:七大途径降杠杆 鼓励三类企业实施债转股

“无论是贷款还是从贷款转换而来的股权,它都是金融机构的资产,相当于股东的钱和普通人的钱(603883,购买)。经营者有责任确保其安全,而且必须确保资产的安全。”最后,王昭兴补充道。

标题:国务院:七大途径降杠杆 鼓励三类企业实施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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