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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9日电(记者赵占辉)根据盐业体制改革规划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的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回应了社会对放开食盐价格的关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维护食盐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针对有人担心放开后食盐价格会上涨,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后,总体上食盐市场供应得到充分保障,普通食盐价格不会出现异常波动。据负责人介绍,中国有丰富的盐资源,制盐行业多年来产量大于销售量。2015年,中国原盐产能为1.1345亿吨,消费量为8876万吨,其中盐消费量仅为1000万吨左右。与此同时,中国的食盐市场有很多主要供应商,大约有300家注册的食盐生产企业和4000多家食盐流通企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还将采取各种措施,有效维护食盐市场和价格稳定。首先,确保市场供应。盐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盐的调度和配送工作,切实保障食盐市场的稳定供应,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确保食盐持续供应,不脱销。第二,建立和完善食盐储备制度。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政府储备不低于当地一个月的食盐消耗量,企业储备不低于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时,要及时采取储备等措施,确保盐的安全稳定供应。第三,保持价格稳定。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保持食盐价格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第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食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标题:发改委:盐价不会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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