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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山西国鑫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3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然气”)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资本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详见公告)
近日,山西天然气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接受注册的通知》(钟石协注[2016]证监字第228号)。该协会已接受山西天然气公司的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现将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1.山西天然气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注册金额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销..
二、山西天然气可在登记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发行完成后,发行结果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方式披露。
三.在注册有效期内,如山西天然气变更主承销团成员信息,应提前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山西天然气将根据《登记受理通知书》的要求、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宣布。
山西省郭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标题: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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