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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的意见,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即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限制性措施。
新华社记者安贞
北京(cnfin . com/Xinhua 08 . com)-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的意见,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即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限制性措施。
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对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修订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此次修订的目的是在去年大幅开放的基础上,将2015年版《目录》中的93项限制性措施减少到62项。
根据修订草案,服务业计划重点发展道路客运、海运理货、信用调查和评级服务,制造业计划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设备、汽车电子和新能源汽车(爱吉、净值、信息)电池、摩托车、食用油和油脂、玉米深加工、燃料乙醇等领域的准入限制,采矿业计划重点发展非常规油气、贵金属和锂矿等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
原限制类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和运营,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式电站和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和运营,中药材加工、 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原禁止类的象牙雕刻和虎骨,在大电网范围内,11项措施, 如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式和蒸汽式电站以及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凝汽式和蒸汽抽汽式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和运行,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等特殊领域的教育机构,高尔夫球场和别墅建设,危及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率的项目,赌博(包括赌博赛马场)和色情等,都是按照国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进行管理的。 目录
本次修订保持了鼓励政策的稳定,继续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传统产业(爱基、净值、信息)转型升级,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
《目录》自1995年首次颁布以来,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已进行了六次修订。(结束)
标题:我国拟推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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