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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和服务“三农”,并给予相关公司资金奖励。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在农村金融方面有许多探索和创新。目前,吉林省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已发放近20亿元农村土地收益担保贷款。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三农”,《意见》规定,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投资的监测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涉农贷款,视同对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并在专项资金激励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吉林省鼓励 小贷公司支持“三农”

此外,《意见》还严格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未经省金融办批准擅自开展业务的,当地主管部门应约谈高级管理人员并给予严重警告,要求限期整改。被批准开业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以上停业的,取消其开业资格。

《意见》还规定,要严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坚决防止小额贷款公司抽逃资本。同时,股权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得到加强。小额贷款公司变更股权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吉林省金融办批准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标题:吉林省鼓励 小贷公司支持“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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