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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国家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的联合咨询结果,由于区域逆温、局部积累和重复传输等不利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市11月1日至6日整体空气体质量较差,可能出现中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市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决定从10月31日零时开始全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实施一级应急控制及相应措施。警告发布时间将另行通知。具体减排措施如下。
一是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了监督检查,加强了对企业的管控,针对企业在预警前故意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和用电量,或以“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止”和“设备调试和维护”为由逃避管控的“零容忍”。 以确保在紧急预警期内,空气污染物的减排比例达到社会排放总量的30%以上。
二是粉尘减排措施。各类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濮阳市重污染天气(尘源)应急减排清单》红色预警和应急控制措施。市粉尘治理办公室(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和监督各施工现场应急控制措施的实施。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和市公安局加大执法力度,禁止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市城管局科学地安排了市区主要、次要道路和易产生粉尘的路段的机械清扫和洒水作业。
第三,移动源减排措施。市公安局和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控制高排放车辆的使用。大型卡车和工程渣土卡车在市区和县城受到限制,过境车辆绕过市区和县城。公安部门在市区重点控制区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单向交通和取消停车泊位,同时加强对易堵塞路段的交通引导。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区内,所有燃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将停止工作,严禁使用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散装原料和产品的运输单位不得使用第四国家运输标准规定的重型卡车(含天然气)(特种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车辆除外)。
加强柴油车道路检查,禁止黑烟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护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柴油车、旧车、农用车、黑烟车等的处罚力度。4.5吨以上,禁止上述车辆进入市区。
四.其他减排措施。农业和农村部门严格执行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城管部门负责检查焚烧树叶、垃圾等行为。未按要求安装定制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关闭整改,防止油烟直接排放,禁止露天烧烤。公安部门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的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散烧煤炭的控制。电力部门严格执行和控制企业的电力调度。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切实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及时分析判断气象条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空气体质量分析判断工作。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室外喷涂、喷涂、切割和护坡喷射停止作业。监督检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律问责等措施,督促落实应急工作。
在污染严重的天气里,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其他疾病的易感人群应尽可能呆在室内。如确需外出,应采取防护措施;普通人应该减少户外运动和户外工作时间。如果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保护措施。安装了空气体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将及时开启空气体净化装置;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卫生部门应监督医疗机构设立相关疾病的门诊和急诊,并增加医务人员。相关机构暂停大型户外活动。
标题:阜阳在今天0: 00开始对重污染天气发出红色预警(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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