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5日,市场上有传言称,绍兴工行将首笔房贷下调至20%,第二笔房贷下调至30%。2月26日,工行浙江分行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的消息没有调整,即原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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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工行将首笔房贷下调至20%?
2月25日,有传言称绍兴工行将首笔房贷下调至20%,第二笔房贷下调至30%。消息一传开,它就在房地产界爆炸了!
(互联网图片)
后来,绍兴官方新闻APP《越牛新闻》对此进行了报道。“针对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近期调整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的传言,工商银行绍兴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传言是虚假的,我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近期没有调整和变化。”
此前,总部位于浙江杭州的国有股份制银行浙商银行也宣布,将把非限制性城市的首笔住房贷款比例降至20%。
据悉,浙商银行已发出调整个人贷款的通知,根据监管要求和地方政策,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非限制性城镇居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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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贷款限制政策述评
2016年2月,央行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比例是25%。,每个地方可以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于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家庭,为了改善其生活条件,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2016年12月23日,郑州再次传出银行贷款限制升级的消息。河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向各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郑州市限制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60%。新规定将于12月23日生效。郑州市已正式进入住房和贷款认定监管阶段。
《通知》规定,在郑州市政府公布的限购区内,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首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家庭有买房贷款的记录,但是当他们申请贷款买房时,他们实际上没有房子,或者他们已经有房子了。无论他们是否有购房贷款的记录,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以改善生活条件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60%。住房单元数量根据郑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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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地方都出台了新的公积金政策
2月21日,央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会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按照城市政策实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一城一策”的效应越来越大,许多房地产金融政策也随之放松...
+驻马店下调首套公积金首付比例
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发布了一项新规定,将员工首付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与此同时,在市区和县城购买第一套住宅的人也得到补贴,包括200元/㎡、150元/㎡、100元/㎡等。
+广西南宁允许公积金购买两套房
2月23日,南宁市还出台了公积金购房鼓励政策。首先,是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对于仅拥有一套120平方米以下住房、目前没有住房、或仅拥有一套120平方米以下住房、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住房的职工和家庭,允许他们在购买第二套144平方米以下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次,《通知》明确规定了购房首付款的比例。职工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每月还款额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这与南宁以前的政策明显不同。
+东莞将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20%
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从3月1日起,东莞市统一规定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最高可贷金额提高20%。申请贷款时购买的板房、东莞市认可的特色人才或公积金连续五年未提取(累计汇款超过60个月)的,可贷金额可按计算公式计算的金额增加20%,但不得超过《贷款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限额,且不累计向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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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浙商之后,工行首付首付20%?官方的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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