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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中央广情报》报道,广东等多位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申报备受关注,公务员是否应该有“财产隐私”。 网民也发表了不同的观点。
12月9日,广东省试行官财产公示试行名单诞生:珠海市横琴新区、广州市南沙新区、韶关市始兴县作为试行区县,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悉珠海市横琴新区试行了半年的官员财产公示采取了通过内部网络向横琴新区全体干部职员公示相关干部个人财产状况的“内部公示制度”。
官员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公示? 这是这次考试的关键,也是学者、网民们讨论的一个要点。 一位学者说“受理申报不向社会公开”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终未能发挥巨大作用的最重要原因。 因此,有人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后向全社会公开,赋予社会公众具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反对的声音认为,公示财产的范围不应该是所有的公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律师刘玲说,官员的财产公示侵犯了隐私,有可能被犯罪者“瞄准”。 刘玲认为公务员的财产必须首先向权利机构(纪委、监察部门或其他专业机构)申报、公示。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在微博上公开表示,官员财产和平民财产是两码事,“官员掌握公共资源,行使公共权力,他们的房地产新闻,特别是一定级别的干部,重要的职场干部,不是隐私”。
他的观点得到了许多网友的赞同。 本网友“树影娑娑”说,政府相关部门的自我调查还存在限制,日前广东番禺对揭露“房叔”房地产新闻的人实施了“解职”处罚。 一些政府官员证明了他们考虑为自己的财产新闻打防火墙.。 网民“飞满弓”评论说:“拿着公器,公开财产,接受监督是国际通行的惯例,这是否定的吗?”
比较了很多网民的热议,人民网微博评价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官员的财产公开才是治本之策,网络反腐败也需要程序正义。 读者必须用合法的方法通报。 (中国之声值班徐杰峰)
标题:“公务员该不该有财产隐私?官员财产公示范围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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