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报刚刚发布!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存款规模有多大?
已经发放了多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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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金坚[2015]26号),已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阜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01机构概述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成员,2019年召开一次会议。审批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报告》、《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度报告》。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濮阳市人民政府直属的非营利性全供给机构,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该中心有四个部门、七个管理部门和一个分中心。共有98名员工,其中68名正在准备,30名没有准备。
02二。商业运作 (1)存款:2019年新增开户单位170个,实收单位2573个,净增单位75个;新增员工16600人,实缴员工246800人,净增员工14500人;存款总额35.14亿元,同比增长12.9%。年末存款总额286.06亿元,同比增长14.0%;存款余额100.83亿元,同比增长9.8%。
有6家银行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业务,比上年增加0。
(2)提取:2019年提取金额26.16亿元,同比增长26.6%;占当年存款总额的74.4%,比上年增长8.0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底,共提取185.23亿元,同比增长16.4%。
(3)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其中单存员工45万元,双存员工45万元。
2019年,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00笔,金额22.25亿元,分别增长-6.8%和-1.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300笔,总额13.46亿元;中原油田支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00笔,总额8.79亿元。
2019年,收回个人住房贷款13.75亿元。其中,市中心7.72亿元,中原油田副中心6.03亿元。
年末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300笔,余额91.35亿元,分别增长10.5%、16.7%和10.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的90.6%,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
有6家银行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比上年增加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19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贷款为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为0亿元。截至2018年底,累计项目贷款为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为0亿元。
(4)国债购买:2019年,购买(记账、凭证式)国债0亿元,购买(赎回、转让、回收)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为0亿元,比上年增加0亿元。
(5)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返还0亿元。截至2019年底,融资总额为1亿元,融资余额为0亿元。
(6)资本存量: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05亿元。其中,本期为0.3亿元,不足一年(含)的固定期限为1.2亿元,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为3.81亿元,其他(协议、通知存款等。)为人民币7.01亿元。
(七)资金利用率: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政府债券余额之和占存款余额的90.6%,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
03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0564.72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19125.67万元,中原油田副中心11439.05万元;存款利息2585.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7958.63万元,债务利息0万元,其余20.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15504.47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9191.52万元,中原油田副中心6312.9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409亿元,代收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94.83万元,其他6400元。
(3)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5060.25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9934.15万元,中原油田副中心5126.1万元;增加值回报率为1.6%,比上年增长0.0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贷款风险准备金2576.71万元,管理费用2469.58万元,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13.96万元。
2019年,财务管理费为14.4万元。上缴政府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27.5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327.51万元,中原油田副中心上缴0.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904594亿元。累计提取城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557.0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12,205,100元,中原油田副中心提取213,365,600元。
(5)管理费用:2019年,管理费用1876.62万元,同比增长3.9%。其中,人员经费1005.51万元,公共经费138.3万元,专项经费732.81万元。
市中心行政经费98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1.7万元,公共经费13.01万元,专项经费518.12万元;中原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为893.79万元,其中人事费553.81万元,公用经费125.29万元,专项经费214.69万元。
04资产风险状态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9年底,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金额为1085.86万元,逾期率为1.2‰。其中,市中心为0.9‰,中原油田副中心为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净贷款余额(贷款余额或增值收入)的3%提取。2019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25,767,100元,坏账核销0,000元。截至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49045.9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5.4%,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占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例为2.2%。
(2)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配套贷款:2019年底,项目贷款逾期0,000元,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核销坏账,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05社会和经济效益 (1)存款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员工数和存款额分别增长-11.9%、-8.1%和12.9%。
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59.8%,国有企业占13.6%,城镇集体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5%,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1%,其他占2.4%。
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42.1%,国有企业占35.1%,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4%,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3.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其他占5.7%;中低收入占99.4%,高收入占0.6%。
在新开业员工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占22.8%,国有企业占21.3%,城镇集体企业占8.8%,外商投资企业占1.2%,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9.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6%,其他占20.2%。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提取业务:2019年,60,400名带薪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6.16亿元。
在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8%(自住住房购买、建设、改造和大修占47.9%,购房贷款本息偿还占31.6%,租赁住房占0.7%,其他占2.6%);非住房消费占17.2%(退休和退职占1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占2.4%,户籍迁出城市或定居国外占0.2%,其他占1.7%)。
在提取的工人中,中低收入占98.1%,高收入占1.9%。
(3)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员工购买和建造804,700平方米的住房。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份额为26.7%,比上年末增长(下降)-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购房利息支出可节省3.874111亿元。
在员工贷款数量中,11.7%的贷款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83.5%的贷款购买面积在90-144平方米以上,4.8%的贷款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购买新房占65.7%(其中购买经济适用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7.9%,新建、改建和大修自住房占0%,其他占16.4%。
在员工贷款中,22.7%由有单一存款的员工申请,77.3%由有双重存款的员工申请,0%由有三笔或更多存款的员工申请。
在贷款工人中,18.2%在30岁以下,39.1%在30至40岁之间,34.2%在40至50岁之间,8.5%在50岁以上。第一次贷款申请占81.7%,第二次及以上贷款申请占18.3%;中低收入占99.2%,高收入占0.8%。
2.异地贷款:2019年共发放异地贷款172笔,金额5214.5万元。截至2019年底,异地贷款总额为10.2944亿元,异地贷款余额为60196.18万元。
3.转口贸易贴息贷款:2019年将发放0万元人民币的贴息贷款,支持员工购买和建造面积为0,000平方米的房屋,当年贴息0,000元。2019年末,革命业务共获得0笔贴息贷款,贴息金额为人民币0,000元,累计贴息金额为人民币0,000元。
4.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试点贷款:截至2019年底,已有0个试点项目,贷款金额000万元,建筑面积00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的贷款资金已经发放,贷款本息已经还清。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公交公司贴息贷款、项目贷款和住房消费提取总额占当年存款总额的比例为124.9%,比上年提高(降低)0个百分点。
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和职能的调整,以及受委托办理贷存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变更。
该中心的组织和职能没有调整;受委托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没有发生变化。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和实施。
1 .存款基础限额及确定方法、存款比例及其他存款政策调整。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和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濮政[2007]52号),2019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0%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构成规定》(计发[1990]1号)执行,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原则,2018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80元,月平均工资收入为5090元。2019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270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3664元;存款基数下限按2018年濮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区月存款基数下限为1700元,月存款总额下限为170元,濮阳县、青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月存款基数下限为1500元,月存款总额下限为150元。
自费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20%。根据濮阳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情况,确定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85元,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517元,市区下限为340元,各县下限为300元。
2.使用政策的调整。
为应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资金利用率和个人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的现状,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以及存款义务与使用权的对应关系,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阶段性调整。
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提取期限恢复为“购买、建造、修缮或大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年”。
二、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不同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将暂停。当个人贷款利率降至85%以下且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时,将按照当时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判断依据是《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的签发日期。
第三,有条件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全装修房屋。
从2019年1月1日起,全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将有条件受理。如果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装修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在接受贷款申请时,按照合同中的总房价减去装修费用计算“总房价”;如购房合同中未规定装修费用的具体金额,则在接受贷款申请时,按合同中总房价的70%计算“总房价”。
四是试行“组合贷款”业务。
为解决存款期限短、存款金额低的存款人仅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法满足购房需求的问题,以城市建设行为为试点,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市区试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目前,该业务仅针对我中心和建行已备案并签署的房地产以及符合建行个人住房贷款要求的二手房,申请人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的30%。
(3)服务改进取得显著成绩。
通过认真梳理工作要求,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推进“一网”前提下“一次最多运行”的要求,全面梳理和规范存、取、贷三大业务的30个办理项目,住房公积金存、取、贷12项政府服务全程在线办理。一般事务“零差事”,复杂事务“一次”。实现窗口综合柜员系统的“一站式处理”。提高存款单位和市民的满意度。
(4)信息化建设达到新水平。
2019年,我们成功进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机房远程监控系统。目前,通过12329服务热线、12329手机短信、门户网站、在线服务大厅、公共号码、手机APP客户端、支付宝城市服务等功能的开发应用,我们已经搭建了一个相对成熟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2019年,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共上报了500多万条详细的公积金历史业务数据。12329服务热线进行了7万多次独立语音查询,发送了20多万条手机短信,访问了55万个门户网站,注册了7.5万个在线服务大厅,订阅了1.2万个公共号码。
(5)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获得的荣誉包括:省文明单位和职工郭同志荣获省先进工作者小型系列。
濮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7日
来源/阜阳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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